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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防汛、防风、防冰冻三防应急预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6-05 17:25:2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1.总则

1.1目的

有效应对雨雪冰冻天气行车安全等对我中心管养国、省、县公路的畅通造成的突发影响,确保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行动,保障公路畅通,最大限度降低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交通中断影响,保障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保证重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属地管理原则

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所管养公路网的防汛、防风、防冰冻工作。在落实专业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充分依靠当地政府,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参与防灾抗灾。

1.2.2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汇总、传达、反馈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3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养护股、安全股、公路巡查队等部门形成救灾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络协同,及时有效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22〕142号)、《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公养函〔2015〕765号)、《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及近年来防汛、防风、抗冰保通工作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的各项工作,确保公路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管养普通干线公路防汛、防风、抗冰冻、保通畅、保安全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可作为专门公路分项预案,与《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公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与清远(公路事务中心)制定的有关公路保畅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2.机构设置及职责

2.1“三防”应急处理总指挥部

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成立三防应急处理总指挥部,负责发生汛期、台风、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总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挥:龙国章

副总指挥:李土旺 吴洋飞

   员: 邓伟健 邱萌 余丽群  廖建伟 唐莉婷 唐细升 陆欢

抗冰救灾应急处理总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通公路部门关于防汛、防风、防冰冻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指令。

2、明确各部门责任,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加“三防”应急工作,筹措应急所需资金、机械设备、物资。

3、指导督促中心各股室开展“三防”应急工作,协调解决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连州市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报告应急工作实施情况。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动员军警和社会力量参与抗灾。

5、做好公路通行情况及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6、督促在建项目按要求做好防御准备和抗灾工作。

2.2“三防”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办公室

“三防”应急处理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护股,由李土旺任办公室主任邓伟副主任,成员:邱萌、余丽群、廖建伟、唐莉婷、唐细升、陆欢

办公室电话:0763-6668217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省、市有关要求做好“三防”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及人员的演练工作。

2、指导下属各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及人员的准备工作。

3、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3“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各职责组

1、抢险救灾督导组:由养护股邓伟健任组长,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救灾物资的筹备调配。

2、安全督导组:由安全陆欢任组长负责抢险救灾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3、交通维护督导组:由公路巡查队唐细升任组长,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现场的交通组织指导及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联动

4、宣传报道组:由办公室邱萌任组长,负责灾害信息情况的收集、报,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做好对外宣传。

5资金保障组:由计划财务余丽群任组长,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与保障。

2.4“三防”应急大队

我中心组建“三防”应急大队,人员由中心各股室人员及各养护所、道班有关人员组成,作为应急处置的骨干力量。

2.5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在各养护所、道班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所辖路段的水浸、塌方、路树倒伏、路面结冰等情况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

3.响应分级

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3.1预警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低温冰冻蓝色及以上预警时,进入预警响应状态。主要工作:加强值班,检查应急物资和设备,通知应急队伍待命,对易发险情路段进行预置布防。

3.2一般灾害响应(IV级)

发生局部、轻度灾害(如小范围路面积水、少量路树倒伏、轻微结冰),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组织现场队伍快速处置,保障通行。同时报告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心办公室)。           

3.3较大灾害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范围灾害,造成公路明显受损或通行受阻(如较大面积积水、结冰厚度超过2cm、多处路树倒伏)。总指挥部介入指挥,调动应急大队支援。若超出我中心处置能力,申请启动连州市级应急响应。  

3.4重大及以上灾害响应(I、II级)

发生特大洪涝、台风正面登陆、严重雨雪冰冻,导致公路大面积中断、重大设施损坏。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响应,向连州市三防指挥部、市政府及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报告。同时请求上级力量支援。

4.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灾害报告后,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核实信息并上报总指挥。

2、经总指挥同意后,召集总指挥部成员会议,部署救援工作。

3、各职责组根据任务,迅速集结人员,通报灾情,按总指挥部要求开展救援。

4、组织救援人员和机械设备赶赴现场,科学高效开展抢险保通工作。

5、应急结束后,精准统计灾损,建立整改台账并闭环管理,动态完善预案,全面提升响应效能。

5.应急处置措施

5.1 防汛应急处置

1、汛前:清理桥涵、边沟、排水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检查加固高边坡、挡墙等防护设施。

2、汛中:加强巡查,对积水路段立即组织排水;对轻微水毁及时抢修;对出现塌方、路基掏空的路段,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抢通,必要时协调交警实施交通管制。对低洼路段、历史水毁点安排专人值守,备足沙袋、水泵等应急物资。

3、汛后:统计灾损,归档台账并跟踪整改到位;完善应急预案,补给应急物资,确保后续响应更加高效、科学。

5.2 防风应急处置

1、风前:对沿线高大乔木进行修剪或加固,检查标志标牌、广告牌、路灯等设施的稳固性。

2、风中:暂停所有高空作业和路面施工。发现路树倒伏影响通行时,立即组织油锯手和清运车辆快速清理,优先保障一条车道通行。对倾倒的标志牌及时处置。

3、风后:全面巡查,清理断枝、扶正或移除倒伏树木,修复受损设施。

5.3 防冰冻应急处置

1、“机械化作业为主、人工为辅,撒盐融冰与机械除冰结合,突出重点、先通后畅”原则实施:

2、降雪结冰初期:全线小剂量撒布融雪剂,形成隔离层,防止路面直接结冰。

3、结冰厚度超过2cm:出动融雪剂撒布车进行除冰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风口等路段加大撒布量。

4、连续冰冻天气:间隔6小时循环作业。除冰后及时人工补撒防滑料。

5、严重冰冻危及安全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交警封闭交通,确定绕行方案并向社会公告,在封闭路段两端设置明显警示和引导标志。

5.4交通安全措施

 1、所有抢险作业必须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抢险人员穿戴反光服,确保自身安全。

2、对影响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主动与交警部门联动,采取限速、分流、封闭等管控措施。

3、工程施工路段在灾害天气期间原则上停工,并做好安全防护。

5.5应急结束

当应急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公路恢复安全畅通,且气象预报未来2-3日内无重大灾害性天气,由总指挥部宣布结束应急响应,转入常态巡查和后期修复工作。

6.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建立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监测与报告:各养护所、道班为第一责任单位,发现险情后10分钟内电话报告中心“三防”办,并先期处置。

信息处理:中心“三防”办核实信息后,根据响应级别向总指挥报告,并按规定在1小时内向连州市交通运输局连州市应急管理局、连州市人民政府及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报告。

信息发布:公路通阻情况及重大险情由中心宣传报道组按程序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发布。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中心值班室要配置专线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

股、室、所要利用无线通讯网、互联网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和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能够迅速取得联系和进行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

7.2人员保障

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救灾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由市公路事务中心组织各养护所、各道班及公路施工企业等单位进行应急支援。

 7.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机械物资准备和储备工作。

救援过程中,应动态监测物资消耗情况,并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提出补充需求。每次抢险结束后,必须全面盘点库存,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备用数量不低于规定标准。

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应急抢险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4 资金保障

计划财务股预留“三防”应急专项资金,确保抢险需要。

8.附则

8.1责任追究

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8.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相关要求以本预案为准。

 

 

 

                             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6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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