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公安机关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扶弱济困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建设、“放管服”改革、“智慧新民生”创新应用等举措在服务老年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让老年人在公安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具体措施:
(一)提升公安机关窗口人工服务水平,贴心为老年人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1.全面实施“优先办”服务。持续推动户政业务办理窗口规范化建设,全省所有公安机关业务办理窗口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实施老年人“优先办”服务,老年人前来办理公安业务的,享受免预约、免排队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置老年人服务专窗。各地在办证大厅显眼位置摆置或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办理指引和说明,并加强现场工作人员培训,有序引导老年人方便办事。
2.坚持做好“上门办”服务。对因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且确有办理户政业务需要的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各地户政窗口要积极响应群众诉求,采取电话预约、上门受理、送证上门等服务措施,主动提供“上门办”服务。
3.深入实施“委托办”服务。各地户政部门全面梳理须本人到场办理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建立针对居住在偏远地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委托亲属代办模式,进一步拓宽老年人办理公安政务事项通道。
4.切实做好证照工本费缴纳“多方办”服务。各地户政部门在推广应用移动支付的同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多种选择,继续保留使用现金、银行卡等传统收费方式,大力推出多方式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现金支付。
5.规范开展公安证明“纸质办”服务。全省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群众需求和老年人不熟悉使用手机上网申办等实际,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保留为群众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等所需高频事项纸质证明的服务窗口,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顺畅。
(二)深入推进“智慧新民生”创新应用,便捷为老年人提供网上办、自助办服务
6.全方位深层次推行“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对标“零跑腿”“不见面”网上快速办理服务模式,在“粤省事”平台等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上线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紧跟省厅部署,尽快在全市全面推广。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老年人服务功能,研究推出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不会用智能手机或电脑的老年人委托他人网上办理业务,提升线上办事的便捷度。
7.个性化丰富完善“网上办”。深入开展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日志分析,全面梳理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的高频公安事项,排查须在线提交信息办理的事项。依托全国公安机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在“粤省事”等政务服务平台已上线的公安政务服务,进一步研究针对老年人使用的定制式、差别化线上服务,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简化自填数据项,增加“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展示和内容朗读等功能,方便老年人获取智能化服务。
8.多点位部署“自助办”。结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在社区设置自助服务设备,让老年人“少跑腿”。
9.优化整合“自助办”。结合“一门通办”“一窗受理”等举措的落地实施,整合公安自助服务终端类型,优化操作界面,在自助服务区加强人工引导,协助老年人解决在信息录入、自助拍摄照片等方面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