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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专用训练路段、时间的通告


来源:连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08:49:1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管理,确保训练活动安全和道路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连州交警大队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和时间进行了详细规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训练路线

  结合科目三考试道路现状和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需求,决定以下路段为训练路线:

  1.路线一:起点凌力电子厂对面-新塘二路和省道交汇处掉头-新塘二路右转-经过中坳村路掉头-铭慧幼儿园-新塘二路左转-终点凌力电子厂对面;

  2.路线二:起点凌力电子厂对面-新塘二路和省道交汇处掉头-新塘二路左转-唐家能源掉头-新塘二路右转终点凌力电子厂对面;

  3.路线三:起点凌力电子厂对面-新塘二路和省道交汇处掉头-新塘二路左转-唐家能源左转-新塘一路与省道交汇处掉头-唐家能源右转-新塘二路右转-终点凌力电子厂对面;

  4.路线四:起点凌力电子厂对面-新塘二路右转-新塘小学-省道与新塘一路交汇处右转-唐家能源右转-铭慧幼儿园掉头-新塘二路左转-终点凌力电子厂对面。

  二、训练时间

  每日18:00-次日08:00(周六日及考试结束后)。如遇考试行程、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导致路线、时间变更,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为准。

  三、法律责任

  1.教练员应当严格服从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教练员岗位证》《行驶证》,并按车辆核定人数严格控制教练车学员人数。

  2.学员正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机动车,必须按确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3.各驾培机构、教练员、考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道路驾驶技能训练的有关规定。对不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训练路线、时间进行驾驶教学、与教学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无资质人员陪练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请附近居民和途经该路段的广大驾驶人、行人注意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连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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