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州市公安局委员会文件
连公党〔2016〕14号
关于刘雷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雷友同志任连州市拘留所科员;
陈林辉同志任连州市公安局西江派出所科员。
以上2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起算。
中共连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6年6月30日
抄送:连州市委政法委。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州市公安局政工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