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自定义栏目 > 部门乡镇 > 政府系统 > 连州市公安局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连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3-13 1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公安局文件

连公通〔201720

                                        

 

关于印发连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

实施方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贯彻落实《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根据省厅《关于做好我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保安员持证上岗是社会发展对保安服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行业实施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并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派专人负责指导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任务。各所负责人名单请于315日前报治安大队。

二、规范程序,明确步骤方法

要按照局印发《连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制定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人像指纹采集、身份核查、资格审查、考试收费、考试组织等具体工作规范及工作流程。各所在组织保安员开展资格证报名、考试期间,要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做好保安员人像、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进行比对。

三、摸清底数,全面组织培训

各所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摸清辖区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情况和保安员数量,加强督促、指导工作。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要按照公安部印发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和《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内容,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保安培训单位对保安员进行培训,做好复习迎考准备。清远市局将全面组织开展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保安员的考试发证工作。各所摸排情况请认真填写《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于2017325日前报治安大队。

四、加强检查,严格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详细制定报名、考试、发证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和工作纪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加强考务工作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申请人考前培训和购买培训资料实行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申请人参加考前培训,不得搭售或强迫申请人购买教材及考试辅导资料。

联系人:唐海燕,电话:13926606068,电子邮箱:lzza@qys.gd

    附件:全市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

                         

 

                           连州市公安局

                              2017年3月13

 

 

 

连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清远市保安队伍建设,规范保安员考试、审查、发证等管理工作,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关于做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省厅《关于做好我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6月底前, 组织完成全市现有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

201712月底前,组织完成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确保我市现有保安员全部持证上岗。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州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及发证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机构。组长:成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组长:陈国辉(治安大队长)。下设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主任:唐国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副主任:廖海明(治安中队指导员);成员在治安中队抽调组成。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掌握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和发证工作的进展情况,帮助各派出所解决保安员资格考试及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保安员资格考试及发证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向各派出所传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重大事项要及时研究并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决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并落到实处;组织实施全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和建档工作,并同时将结果抄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和发证等相关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工作措施,整理报送考生材料,领取发放《准考证》等

三、工作分工

我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明确责任,逐级落实”的工作制度。

(一)治安大队协助市局治安巡警支队对辖区保安服务从业单位保安员资格考试、发放《准考证》等相关准备工作和考务工作。同时设置确定本辖区的考试报名点,并将报名点情况及时上报市局治安支队。

()各辖区派出所为考试报名点。

派出所负责辖区保安服务从业单位保安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政审、指纹及人相采集、保安员基础信息录入,并将其基本信息全部采录至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

三、资格考试范围

保安服务行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并获得由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员证》方可上岗。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两部分。

(一)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试题从全国统一的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题库中随机抽题,100题,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期间需进行全程监控录像。理论考试试卷由市局确定和提供。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男136,女146;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完成5个;纵跳摸高,男262厘米、女230厘米;立定跳远,男2.1米、女1.5米;一分钟跳绳,男110次、女110次;200米跑,男34秒、女43秒;男1000米跑,452秒,女800米跑,455秒;铅球,男8.3米、女5.3米;投掷实心球,男8.3米、女5.3米。各地自行选定5个项目组织测试。

五、考试流程

(一)宣传发动。

各派出所要将保安员资格考试的消息(目的、要求、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通过发放《保安员资格考试告知书》(附件1)或公告等途径,及时传达到保安从业单位,明确信息采集和指纹采集的地点、持证上岗的规定和无证上岗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报名。

1.报考保安员的条件。据《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申领保安员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初中以上学历;

④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2.报名方式。按照《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市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组织本单位申请人通过单位的系统终端进入“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报名、上传有关材料,并到指定地点留存指纹和人像信息(申请人为流动人口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不需提供人像信息,只需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即可,下同)。现场报名:个人申请的可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名。接受报名时,负责此项工作的民警要采集申请人的指纹和人像信息。报名点不具备采集指纹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到指定地点留存指纹。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中导出,见附件2)并提交近期免冠大1寸蓝底证件照2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各报名点在受理报名时应对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向申请人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3),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放《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附件4),并将报考人员的信息输入到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中,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扫描上传到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扫描件必须清晰,建议扫描件格式:jpg格式,大小:700kb以下)。

 (三)资格审查

治安大队应对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派出所从新受理,对符合要求的,将《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表格)》(附件5)上报清远市局,并完成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资料审核、提交等流程。经治安巡警支队审核合格准予考试的,统一公布准考信息,及时制作准考证,交由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根据各报名点的报名情况,将《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准考证》(附件6)在考试前5天发给报考人员。 

  (四)培训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可以根据《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自学备考,也可以参加经省公安厅审批成立的保安培训单位组织的培训。考前培训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参考人员参加培训,不得强行推销培训教材。为方便各地指导自学、培训,市局编定了《清远市保安员报名考试理论复习题库》(附件7),供各有关单位培训和个人自习参考。

(五)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3961号)之规定,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每人收取理论考试费40元、体能测试费45元,共计85元。上述两科第一次补考不收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保安员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所有单位不准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方式如下:治安大队负责将在辖区各报名点报名参考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汇总,认真填写《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EXCE表格)》。由清远市局作为执收单位登陆清远市非税系统→向参考人员或单位开出《清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将《清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发至各县(市、区)局→各县(市、区)局负责将《清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发至参考人员(单位)→参考人员(单位)凭借缴款通知书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网点缴款→各参考人员或单位将银行开出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交回报名点→各县(市、区)局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收齐本辖区参考人员提交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连同《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一并交至市局治安巡警支队。

(六)组织考试

1.考试原则。全市所有保安从业单位的在岗保安员和其他需申领保安员证的个人,必须经过考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

2.考点设置。治安大队根据本地报考人数和保安服务市场需要,提出考试安排申请,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由市公安局在治安大队协助下按照规定标准选定考试点、体能测试点,确定考试时间,最后组织考试。

3. 考试前,通过互联网和本地报纸等媒体公布考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领取《保安员证》的时间、方式,以及考试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至考试5天前,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和《保安员考试须知》(附件8,告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做好考试准备。考试时,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4考试方式。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由治安大队具体组织,清远市局统一安排考试工作。各自招保安员单位要根据各类保安员的工作性质、上班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场次,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尽量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治安大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保密、监考、阅卷等工作,确保本地保安员顺利完成考试工作。参考人员要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考。所有考评人员要做到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治安大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后,将实施方案和考点统一上报市局,经市局同意后确定考试时间,试题由省厅提供。在组织考试期间,清远市局领导小组派员进行巡考,及时发现、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考试结束后由考场监考人员将试卷密封后交给考点负责人,治安大队负责将密封试卷和考试期间监控录像交到市局治安巡警支队。由清远市局统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阅卷评分,成绩经确认后录入《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试卷存入保安员档案归档。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清远市局在保安服务监管系统内确认生效后,向省公安厅领取全省统一的《保安员证》,由治安大队负责发放。保安员首次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1次,补考1次不及格的,要重新报名缴费参加考试。

(七)资料信息管理。每批次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结束后,治安大队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保安员资格考试档案(附件9),要求保安员纸质档案每人一册。建档材料包括:

1)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保安员资格审批表;

3)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函;

5)保安员指纹信息卡;

6)培训情况证明(提供保安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由本人、保安从业单位出具材料)

7)体检表(由县以上医院出具);

8)保安员证(复印件);

9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10)其他重要材料(根据个人不同情况提供不同材料,如物管员证、消防证、保安员等级证、技防证、复退军人证、会计证、驾驶证及持枪证等)。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市级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20173)。清远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清远市圆盾保安押运公司根据本单位人员数量和分布,合理编排考试具体时间。原则上安排12次考试机会,以减少由于参加考试造成对工作的影响。310日前,市级保安服务公司认真组织本单位保安员通过单位的系统终端进入“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报名或到企业所在派出所完成报名工作,并将保安员资格考试计划和《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一并上报市局治安巡警支队。辖区公安局治安部门通过系统完成保安服务企业初审流程后提交市局治安巡警支队审核。市局统一组织市级保安服务公司开展考试。

第二阶段: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 (20174月至6)。治安大队按照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展开工作,组织全市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到所在辖区派出所进行现场报名、采集指纹信息、资格审查。由治安大队将本地保安公司保安员报名情况进行汇总,认真填写《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点备案表》(见附件10保安员资格考试考场备案表》(见附件11)一并430日前报至市局治安巡警支队。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治安部门通过系统完成保安公司保安员初审流程后提交市局治安巡警支队审核。市局统一分期组织各保安公司保安员开展考试。

  第三阶段: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所属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的人员(20175月至11月底)各考试报名点受理报名时要收集报名材料,在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和数码照片,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初审后,通过系统提交市局治安巡警支队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允许其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并按照市局要求指导参考人员缴费。外省在我市从事保安工作的人员如参加我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应持其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无《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证明。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后,将《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点备案表保安员资格考试考场备案表》于730前上报清远市局,经市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考试。

  七、工作要求

  一是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要认真准备、广泛宣传。保安员报名、审核、采集信息、组织考试、制证发证工作量大,组织难度大,各所要认真组织,根据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积极主动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认真组织报名、审核和信息采集。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结合我市实际,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和保安监管工作要“突出重点、兼顾其他”,“抓大放小、以点带面”。

  四是便捷高效、确保质量。治安大队、派出所加强对保安员资格报名考试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报名、考试、发证的相关规定制度,要将保安员考试报名点的设立情况和联系电话、保安员资格报名考试流程和须知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依据《条例》,按照要求做好报名、审核、采集信息、考试、发证等工作,既要便捷高效、又要确保质量。

五是要严肃纪律、廉洁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强迫申请人参加培训、购买教材,严禁人为设置《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条件,严禁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确保报名考试发证工作廉洁操作,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事件。

 

附件:1.保安员资格考试告知书

      2.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3.不予受理通知书

          4.保安员考试报名受理回执

          5.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6.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准考证

          7.清远市保安员报名考试理论复习题库

          8. 保安员考试须知

          9. 清远市保安员资格考试考生档案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