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连州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函
来源: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8-09-13 15:07:4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连州市渔业成品油
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函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
根据《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 连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9年连州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连科农〔2016〕151号)和《清远市中央财政2018年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清农函〔2018〕64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渔业结构调整,保持渔业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2018年连州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发展现代水产养殖业,加快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支持标准化池塘改造、工厂化养殖、循环用水、废水处理、给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等。支持特色水产品种养殖,推进建设渔业示范园(区),配套完善水产养殖常用检测仪器设备,开展防疫检疫,推行标准化、无公害、健康养殖。
二、申报对象
在连州市范围内取得合法许可的连片规模水产养殖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持有有效的证书证件。独立法人的单位、企业或个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规模化的水产养殖企业或个人。养殖水面面积连片80亩以上,或年产量达100吨、产值200万元的工厂化企业,企业范围内不设加工场、禽畜养殖场,未受工业、农业、禽畜养殖污染。
3、完善的养殖场制度。养殖场取得工商注册登记,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最近一年的台账记录(用药记录、饲料使用记录、销售记录),有完整的水产养殖规范制度的企业或个人。
4、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优先放宽扶持:名特优水产养殖;获得省、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企业或个人产品、产地获得“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获得省、地级市相关奖励。
5、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企业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请:申报企业或个人填写“支持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必须加署所在镇(乡)政府意见。
2、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9月21日下午5:30止, 逾期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
①、项目申报书;
②、项目可行性报告;
③、水域滩涂养殖证;
④、最近一年养殖场台账。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申报企业或个人按要求自行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准备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渔业管理股,电子版发到渔业管理股邮箱:qylzsc@126.com
4、审核: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根据《连州市农业局 连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2019年连州市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助资金支持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连科农〔2016〕151号)文,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立项。
5、其他说明:纸质申报材料应该采用A4纸张,尽量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内附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封面尽量采用蓝色硬纸胶装、勿喷(涂)塑,统一采用通知所附表格,装订成册。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渔业管理股 张世贤;
联系电话:6602802;
电子邮箱:qylzsc@126.com;
地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3楼。
连州市科技和农业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