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2年12月13日颁发连州海腾机械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882202212130201),工程名称为“生产车间二、消防水池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值班室、应急事故处理池”。由于建设单位在发证之日起至今未予施工,且申请延期的时限已经超出法定期限,经审查研究,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注销于2022年12月13日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1882202212130201),并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