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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九陂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网上公示


来源: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24 15:37:5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对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九陂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九陂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5-2035年)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以兴连大道、107国道、沿山路以及沿线山林为界,西抵九陂河及滨江路,南至高相村大坌村委,北至三江南路,规划总面积为918.42公顷,地理位置见图1。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为2025年,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规划背景: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飞地经济”,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支持各地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优势互补、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省委省政府紧跟国家步伐,2023年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探索多种形式“飞地经济”模式,为全省各地推行飞地模式提供工作指导。

  清远连州产业园区成立于2008年,由清远市委、市政府主导,旨在整合连州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即“三连一阳”)资源,通过跨区域合作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形成利益共享的试验区。因此,依托连州市的清远民族工业园规划建设“连山飞地园”是国家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也是全省推广“飞地经济”的创新实践。目前,“连山飞地园”已获广东省批复同意,并纳入连州市“六个百亿级产业”布局,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等产业。下一步,连州将依托“链长制”延链补链,推动园区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并深化与连山在政策协同、利益分配机制上的创新。

  清远连州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是清远市连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跨区域合作的重要举措。

  规划内容:本次规划涉及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连山飞地园和清远连州产业园区等区域,并结合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建成区等内容对规划边界进行整合,形成本次清远连州产业园九陂片区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清远连州市城南,其北侧紧靠连州市区,西南距连南县城约7公里。

  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九陂片区积极把握绿色高端精细化矿业、电子信息产业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新趋势,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连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连州市资源优势,确立“3+1+X”主导产业体系,即以推进以电子铜箔制造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以绿色高端碳酸钙深加工为重点的高端精细化矿业、以人造革产业升级为重点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发展以机床为重点的高端通用设备产业,协同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及其他关联配套产业,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坚持制造与研发并重,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推动产业向规模化、专业集群化、高端化跨越式发展,打造绿色高端精细化非金属矿业基地与绿色循环经济产业融合示范区。

  规划目标: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绿色低碳化、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深、产业附加值高、产业竞争优势强的产业,确立“3+1+X”主导产业体系:即以玻璃纤维产业为基础的电子信息产业、以绿色高端碳酸钙为基础的绿色高端精细化矿业、以人造革产业为基础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协同发展高端通用设备产业。同时强化产业链垂直整合与横向协同,推动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集群化发展,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及其他关联配套产业,打造非金属矿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和绿色循环产业示范区。规划近期园区年产值达120亿元以上,规划远期园区年产值达180亿元以上。空间布局上注重生态建设,集工业、商业、娱乐服务配套于一体,打造布局合理、安全便捷、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良好的宜业宜居现代化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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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九陂片区区位图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763-6626625

  邮箱:qymzgyy@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564 8551

  邮箱:aa935565437@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规划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址: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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