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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奖补办法


来源:连州市保安镇 发布时间:2015-07-29 21:48:25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农村组织化水平,大力推进农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村巷道硬底化、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镇奖补办法。

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重点,以群众自主参与为主导,实行市、镇督导奖补的原则,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加快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工作要求

各村民小组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机构,村民小组长亲自抓,村委会和村理事会负责监督。各村要根据人口配备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保洁员,主要负责村道、巷道、村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保洁,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必要的清扫、清运垃圾的工具,制定好保洁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村规民约等,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镇放有垃圾桶的村由村保洁员或农户将垃圾倒到垃圾桶,暂没放置垃圾桶的村由村民小组自建垃圾填埋点将垃圾运送进行填埋,要求全镇每农户必须放置垃圾桶,由保洁员统一收集或自行将垃圾倒置村垃圾收集处。

(三)奖补范围

全镇有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村民小组。

(四)奖补标准

1、村垃圾清运处理奖补标准

1)垃圾运输经费。凡镇垃圾清运车没有覆盖的村民小组,镇政府按村民小组上年核实户籍人口为基数,按2//年的标准对村民小组进行奖补。

2)垃圾填埋处理经费。凡镇垃圾清运车没有覆盖的村民小组,并自行选择在村边不影响环境污染的山冲处理(焚烧或填埋)垃圾的,镇政府按每个村民小组一个处理点奖补500元,另按户籍人口1//年的标准对村民小组进行奖补。如发现村民小组有在村边、河边、路边乱倒乱堆垃圾现象的,镇政府不予奖补。

3)由镇垃圾清运车收集运输垃圾的村民小组不予奖补。

2、凡有保洁员清扫卫生的村民小组,镇政府按各村上报镇政府核定的保洁员人数每人一次性赠送手推车一辆,铁铲一把。已配备有清运工具的镇政府一次性补助350元。

3、市对自然村保洁奖补标准

被列入奖补范围的自然村要达到市要求的以下四项标准,镇才按各村所达到的标准对应向市申请奖补:

1)实现每日(或隔日)清扫,并将垃圾集中到指定堆放点的,按户籍人口5//年的标准进行奖补;

2)实现污水无害化排放、处理的(有排污的明、暗渠,无积水积污),按户籍人口2//年的标准进行奖补;

3)实现三鸟圈养的(或村中年度内无养三鸟,即是鸡、鸭、鹅的),按户籍人口1//年的标准对自然村进行奖补;

4)实行人畜分离的(或村中年度内无养猪、牛、羊的),按户籍人口2//年的标准对自然村进行奖补。

4、镇政府对自然村保洁奖补标准:

自然村能在村农户中按户籍人口收取垃圾保洁费的,镇政府按该自然村收取的人均保洁费一比一对应奖补,镇最高奖补封顶为5//年,村委会按该村户籍人口1//年的标准奖补,各村所收取的保洁费须先交到镇财政所后再由镇分季度下拨给村。

(五)处罚制度

1、实行抽查处罚。市委农办和镇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对各纳入奖补范围的自然村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乱堆乱倒垃圾现象的,发现第一次的要求立即整改,自行清理好垃圾,发现第二次的,每发现一堆垃圾,扣除对自然村奖补款100元,发现第三次的,取消镇政府、村委会奖补款。被上级明查暗访检查到不合格且通报批评的,每次处罚100元。

2、镇整治办每季对各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达不到卫生清扫、保洁考评标准和要求的村民小组,镇政府在当年镇奖补给该村的奖补资金中按打分比例减扣奖补金。

二、村巷道硬底化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自然村巷道硬底化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镇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自然村巷道硬底化建设进行奖补。

(一)巷道硬底化自然村的选择。

在选报巷道硬底化建设的自然村时,优先考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第一书记”挂点村和镇党政领导驻点村。对其他积极性高的村,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已经落实了奖补政策的村不得重复上报。

 

(二)资金安排

1、结合市所批指标,根据各村巷道硬底化建设面积划拨市专项资金,按1000平方米补50吨水泥的标准,将水泥按时价折合为现金下拨到各村。

2、若各村积极性高,自行出沙出石,投工投劳开展巷道硬底化建设的,超出市所批指标或暂时没有批指标的部分面积,由镇政府参照市奖补标准将水泥按时价折合为现金先行垫付,今后再向市申请硬底化奖补资金,若市没有批准,则由镇政府支付。

(三)质量要求

各村要严格把好质量关,按照厚度不低于15厘米、水泥标号C20标准执行,严防豆腐渣工程出现。同时要求提交开工前、施工中、竣工后的照片资料。如今后市有调整相关的质量要求,按市最新的要求执行。对市验收不合格,达不到验收标准而导致无法奖补的,我镇通过班子会决定奖补多少或是否奖补。

三、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一)目标任务

以村民自治为抓手,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划建设有序、村容村貌整洁、配套设施齐全、生态环境优良、乡风文明和睦、管理机制完善、经济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试点村。

(二)考核认定

1、认定标准。根据市相关文件对美丽乡村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考核认定。

2、认定资格限定。没有成立村民理事会的取消认定资格,申报认定村庄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

(三)政策扶持

一是整合涉农资金。为破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科学统筹,充分利用和整合好现行的普惠性和非普惠性涉农资金,确保到位资金专款专用,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是落实“以奖代补”政策。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根据《连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2013-2018 )》,连州市对经核准的试点村庄,依照标准验收合格的,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数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其中户籍人口在200人以下的村庄,补助30万元;户籍人口在200-400人的村庄,补助40万元;户籍人口400人以上的村庄,补助50万元。补助方式为完成建设进度达到或超过20%的,可申请兑现奖补总额的50%;通过考核验收后兑现另外50%的奖补资金。为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各村的积极性,保安镇政府在连州市奖补304050万元的基础上,分别再另外奖补123万。

四、路灯安装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创建平安村庄,镇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自然村安装路灯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如下:

    1、自然村安装太阳能路灯,镇政府一次性奖补每盏路灯1000元;

2、自然村安装用电高杆路灯,镇政府一次性奖补每盏路灯800元;

3、自然村安装挂式巷灯,经供电部门安装路灯专线或安装电表的,镇政府每年按路灯电费的总额补贴30%给村(电费可每半年补贴一次,以经核实的电费单据为计算依据)。

五、本办法从201511日起执行,试行2年,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再定。

 

 

中共连州市保安镇委员会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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