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2012]50号
关于印发大路边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
通 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大路边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大路边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等部委《关于印发〈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公通字〔2011〕20号)(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主要任务
以农村、学校、家庭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为载体,全面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家庭、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队伍建设。村应建立由村委员会工作人员、村小组组员、志愿者参加的消防宣传队伍;村居民委员会培养专兼职消防宣传员,2011年底前,所有村都应配备消防宣传员。
2、工作安排。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重要防火时期、“119消防日”活动期间要组织村民参加消防科普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要利用村委宣传牌(栏)、橱窗等刊登消防安全知识,要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开展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识完好;要发动村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老弱病残、鳏寡孤居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上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目标效果。村委要通过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七个一”建设(制定一个居民防火公约、设置一个消防宣传栏、设立一个村委火灾报警电话、建立一支村级志愿消防队、制订一个灭火逃生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灭火及逃生疏散演练),引导村民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知识,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掌握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知识;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二)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课程安排。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在职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119消防日”等活动,至少组织2次学生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所有学生基本掌握火场逃生自救要领。
2、课外活动。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至少要组织1次参观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或消防站活动;小学、初级中学每学年应布置1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
3、日常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广播、网站、专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播发消防安全内容,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
(三)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健全队伍。各村要设专兼职消防宣传员,2013年底前所有村要确定消防宣传员并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发动农村基干民兵、村镇干部和村民加入义务消防队、消防志愿者队伍,与弱势群体人员结成帮扶对子,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查找隐患,遇险时协助逃生自救。
2、完善机制。各村要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村民防火公约,明确职责;指导村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轮流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和巡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在农忙时节、火灾多发季节以及节庆、民俗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火灾防范意识。
3、建设宣传阵地。镇政府在门口设置消防宣传栏,经常更新内容,同时,督促乡镇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建立固定消防安全宣传阵地,教育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掌握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方法,引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行动。
(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消防安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路线、安全出口、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市场、饭店营业期间以及大型活动现场要通过电子显示屏、广播或主持人提示等形式,向顾客告知安全出口位置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公共交通工具的候车场所、站台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2、消防安全培训。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从业人员上岗前和每半年1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每半年组织1次全体人员参加的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完善机制。建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保安人员组成的消防宣传队伍,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履行职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
3、设置阵地。利用单位广播、闭路电视、电子屏幕、局域网、宣传栏等经常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职责分工
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推动行业、系统实施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和考评。
(一)党政办办
1、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 入“文明单位”、“文明村委”、“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
2、督促有关新闻媒体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纳入公益宣传内容;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二)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警务工作范围,指导督促农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通报火灾形势及消防知识普及要点,协助公安部门开设消防宣传单配备。
(三)民政办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指导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在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农村消防“七个一”建设纳入考核评比内容,组织农村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3、组织指导养老院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教育。
(四)劳保所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
(五)文化站
1、督促、指导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提示工作。
2、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内容,鼓励、引导文化团体、文艺工作者创作消防文艺作品。
3、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文艺宣传活动,将消防安全宣传纳入文化下乡内容。
4、在“119”消防日、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提示性消防安全教育。
(六)安监站
1、督促负有生产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行业监管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内容,督促工矿商贸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内容并进行检查、考评。
2、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3、将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供政策、技术、资金、人员、装备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落实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主题词:消防 宣传 教育 通知 |
抄 送:市消委会 |
大路边镇党政办 2012年6月14日印发 |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