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企业、机关: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提高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县内镇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户籍地: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服务,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建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纸质档案,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为流出已婿育龄妇女免费办理《服务证》,办证率达到100%,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三、建立跨镇计划生育兼职单位信息共享制度,对居住地每月通报的生肓和查环查孕的信息,要认真核实,及时登记、录入并更新有关数据。
四、建立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例会。
五、对自愿回乡查环查孕的已婚育龄妇女要及时登记存档,寄回的孕情报告单按时间顺序存档。
六、积极协助居住地做好政策外怀孕育龄妇女的思想工作,收到居住地协助处理的信息后5个工作小时内,赶到居住地协助处理。
七、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信息员,利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QQ群进行信息交互。
居住地: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
二、建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纸质档案,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婚姻、生育等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档案数据。
三、与出租或出借房屋的业主、厂矿企业等用人单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建立查证验证制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验证要及时登记。对持有不合格或过期《服务证》的,应督促其在5个工作日内回户籍地办理完毕,不得为其办理临时计生证件。
四、建立跨镇计划生育兼职单位信息共享制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查环查孕等信息每月至少向户籍地通报一次。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兼职单位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计划生育例会。
六、对政策外怀孕的育龄妇女,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其就地采取补救措施,对拒不就地落实补救措施的对象,及时通报户籍地要求协助处理。
七、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职信息员,利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QQ群进行信息交互。
九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