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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陂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九陂镇 发布时间:2012-03-29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九陂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九陂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 总 

 (一)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重大食品、较大食品、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IIIIIIV级)。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九陂镇辖区食品安全事故。

二、事故处置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事故处置原则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九陂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唐齐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成启龙(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秀珍(党委委员)

下设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由九陂镇安全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安全办、镇农办、民政办、九陂镇卫生院、畜牧站、派出所、财政所等部门组成。

(三)职责

1)组织、领导、协调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及分工完成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镇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与处置环节要求,成立五个基本应急行动组,各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党政办牵头,事发地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配合,党政办主任吴美娟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接待及发布,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事件动态、分析事故进展,传达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卫生应急组    由九陂镇卫生院牵头,事发地相关单位及部门配合,镇卫生院院长黄永坚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在事发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调查评估组    由镇安全办牵头,镇农办、卫生院、派出所、民政和事发地相关部门配合,镇安全办主任邓光慈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4、治安救助组   由派出所牵头,事发地相关单位及部门配合,派出所所长傅志卫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迅速的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和进行交通疏导,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和受害人营救等。

 5、善后处置组   由事发地单位及部门牵头,镇民政办、卫生院、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配合,事发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事件受害人善后出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报告制度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发地市、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涉及范围、中毒及伤亡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和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备案登记。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由镇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多途径向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培训并开展1-2次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演习。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九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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