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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陂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九陂镇 发布时间:2012-05-10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机关、事业单位:

《九陂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二年五月十日

 

 

九陂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火灾防控能力,认真吸取今年来英德市“1.17”火灾、佛山市“1.13”小商铺火灾、惠州市“2.2”住宅火灾、潮州市“4.6”小作坊火灾等火灾事故教训,根据《清远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连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三小”场所火灾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镇所有“三小”场所排查一遍、登记一遍、整治一遍、培训一遍,强化技防措施,建立防范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提升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增强广大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九陂镇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机构),由镇长唐齐强任组长(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成启龙,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傅志卫任副组长(副指挥长),镇经发办主任陈秀庭、规划建设办主任黄国清、派出所副所长唐德强、供电所所长潘岐俊、劳动保障所所长周聪为组员。

2、成立九陂镇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小组,由唐德强任组长,陈秀庭任副组长,派出所干警陈代成、安全办主任邓光慈、安全员陈广玉为成员。

3、成立九陂镇 “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小组,由陈秀庭任组长,派出所干警陈代成、安全办主任邓光慈、安全员陈广玉为成员。

三、整治时间

2012510725

四、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三小”场所,重点是人员留宿、“三合一”、“二合一”和动用明火煮食场所。

五、整治标准

1.《“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粤府办〔200822号)

2.《“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和发动阶段(2012510日至515日)

各村委会要成立专项整治排查队(至少2人),认真摸清“三小”场所底数:做到逐一排查、逐一整治,对辖区“三小”场所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台账;成立若干志愿(义务)消防队和志愿者服务队,志愿(义务)消防队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在广东消防网注册;向辖区内所有“三小”场所发一封信,明确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和要求;

(二)自查和排查阶段(2012515日至531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所属部门积极参与,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落实排查整治任务;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通告各“三小”场所开展消防自检工作;各村向辖区内所有“三小”场所发放《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登记表》,动员和要求各场所对照治理标准开展自查登记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登记表情况进行复查,明确所有需要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分类建档造册(含电子档案),并按照类型、实际情况、火灾危险性等确定整治措施、整改时限和监管责任人;各村在收集统计汇总登记表后,逐个场所进行核查,对与上报情况不相符的单位和场所做好宣传工作,督促其继续自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61日至630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逐条对照整治标准,对发现不符合整治标准的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并跟踪指导这些场所做好整改工作,整治结果在《消防安全整治情况登记表》上填写,并统一存档;对火灾隐患拒不改正、故意拖延的,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措施予以查封取缔和撤消相关批准文件。同时,要对这些场所实施“双向”管理监督,明确房屋出租人、转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四)攻坚巩固阶段(201271日至72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拒不改正的单位(场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理,在此阶段一经发现有违规住人现象,一律当场强制将人员搬出并落实整改,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曝光,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建筑内违规住人的危害性,警示同类型场所吸取教训,引导自觉搬离或整改;凡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场所,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符合“三停”条件的,一律依法实施“三停”。对限期改正的场所,要进行动态监管,确保火灾隐患不返潮。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721日至725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结合实际制定“三小”场所监督检查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并落实奖惩。全力做好迎接清远市政府、连州市政府检查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我镇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深刻吸取英德“1.17”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村委会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全力整治“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加强合力。

要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抓好整治行动。镇政府领导要分工负责各村的整治工作,各村领导要分工负责各场所的整治工作,确保每个村、场所均有领导干部负责。要严格落实谁排查整治、谁签字负责,凡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凡漏查漏治,或放任场所违规住人,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广泛发动,加强宣传。

要边排查边宣传发动,边整治边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切实引起广大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特别是要做深做细思想引导工作,真正做到所有业主掌握政策、明确要求,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跟踪报道。要把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措施到位,加强整治。

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坚持教育引导和依法整治相结合,耐心说服,引导业主自查自改;对于拒不改正或拖延整改的,要通过联合执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检查过程要做好登记造册,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切实把隐患跟踪落实到专人。

(五)及时研判,加强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收集、每月通报各镇(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开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2012715日前报“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六)深化成果,确保稳定。

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讲究工作方法。要在整治过程中积极探索消防巡查等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和处罚机制,以进一步深化整治成果。特别是要落实业主的主体责任制,防止整治工作反弹。整治期间,在集中精力抓好“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协调,继续抓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综合管理工作,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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