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携带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证,落实措施证明(上环证、结扎)。
如婚姻状况为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如婚姻状况为未婚,只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
如有违反计生情况且处理过,需附上征收社会抚养费票据。
填好《计划生育审查表》先到村委会或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再到镇计生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