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文件
龙委〔201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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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坪镇2015年“正风”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大办公室、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2015年继续开展“正风”行动。《龙坪镇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经镇党政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坪镇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龙坪镇党政办 2015年7月3日印发 龙坪镇2015年“正风”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清远市委和连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巩固我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工作成果,2015年全镇继续开展“正风”行动。根据《连州市2015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锲而不舍抓好全镇机关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长抓细,推进我镇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打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为全力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查摆问题抓整改。针对此前开展的“六查六看”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进行“回头查回头看”,深入查找“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特别是“四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照全市通报的典型案例和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并通过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由镇纪委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2.深入基层解民忧。围绕“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解民怨、解民困、解民忧”,积极开展“一线工作日活动”,建立“民情日志”。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参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新的便民利民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措施,努力破除“四风”,以实实在在的成果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监督,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3.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党政领导信箱、官方微博等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各单位负责落实) 4.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导向,积极引导群众对“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尤其是“四风”现象和行为进行监督,在镇政府开辟监督专栏予以公开曝光,对曝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核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由镇纪委和宣传办负责落实) 5.继续开展“效能监测点”和“效能监督员”工作。镇纪委要针对目前一些窗口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潜规则”等现象,加大监测力度,不断完善效能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由镇纪委负责落实) (三)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打造阳光政务。 6.公开权力运行。各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根据上级单位制定的权力清单科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对每一环节的审批时限和责任主体作出明确规定,使其程序运行更加精简、更加透明,监督更加有效。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通过上墙公布、网站公开、印制办事指南小册子等形式全面公开,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各项权力依流程运行、各环节按权限操作,进一步解决“潜规则”的问题。(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7.完善电子纪检监察。配合市纪委进一步完善连州市电子纪检监察平台建设,将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工程交易、国土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政府采购等内容纳入电子监察,做到“应进必进,实时监控”。以实时预警纠错的电子监察系统督促公职人员尽责履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由镇纪委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四)完善机制,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8. 深化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风”突出问题,深化治理在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中违反相关规定,奢侈浪费;超标准使用、兴建或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以调研、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会议过多过长、规模过大、标准过高、滥发纪念品等问题。(由镇纪委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9.完善作风评议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公述民评”活动的要求,对组织本单位人员投票或采取各种方式拉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查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确保“公述民评”的客观、真实。(由镇纪委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10.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队伍建设、机关管理以及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实现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的目标。切实解决工作推诿、办事拖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各单位负责落实) (五)强化问责,提高“正风”行动震慑性。 11.加大明查暗访力度。认真落实省关于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纠风暗访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顶风违纪、作风不正、执法不公、执行不力、铺张浪费、公权私用等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行为特别是“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并制作机关作风暗访片,督促有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做好整改并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由镇纪委负责落实) 12.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召开情况汇报会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的情况。注意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或责成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严肃处理,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由镇纪委牵头,各单位负责落实) 13.强化责任追究。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对照“八项规定”、“十五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四风”行为。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查处并追究责任。(由镇纪委负责落实)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明确任务、责任、完成时限;镇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以作风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为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2015年“正风”行动相关情况实行季度报送制度,请全镇各单位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报送到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