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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镇涉法涉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5-07-10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连州镇涉法涉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2015年7月10

 

 

 

 

 

连州镇涉法涉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着力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及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委政法委、清远市委政法委、连州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我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顺利进行。为加强对全镇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决定成立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志刚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綦鸿伟,党委副书记吴耀武为副组长,成员由班子领导和派出所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黎健康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综治维稳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把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2015 12月底前,全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基本办结,息访率达到90%以上。阶段目标:20158月底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访率达到 60%以上;201510月底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访率达到 80%以上;201512月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访率达到 90%以上。

    三、方法步骤

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化解,两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55)

    召开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会议,传达省和清远市、连州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本地本部门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安排部署,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集中化解(20156月至11)

1、集中交办。我镇会结合自身实际,将本地本系统未息诉的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集中化解工作中,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

2、领导包案。我镇对交办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对进京非正常访案件,由一把手亲自包案,其他案件由案件所在环节分管领导包案。

3、化解息诉。案件清理化解工作要严格依法办理,规范程序,对案件因案施策,法理情并重,把上访人有效吸附在当地,稳控在当地,问题解决在当地。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案件包案领导,要做到亲自接访、亲自阅卷,亲自督办、亲自约见当事人,确保每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案件得到及时,依法、就地、妥善解决,特别是有进京赴省上访案件的,要认真分析进京赴省上访的深层次原因,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综合治理,确保进京赴省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4、强化措施。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大多是多次反映、各级多次处理,始终未能得到彻底解决的案件,解决化解难度大。各责任单位要逐案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细化方案措施,逐案攻坚。对反映执法不公的,要认真评查,分清是非曲直;对穷尽措施当事人仍不信服的,要采取公开听证的办法,争取多方支持,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对上访人确有生活困难的,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帮扶救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顺利回归社会;对上访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训诚;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的组织、策划、煽动聚集上访的境外组织和人员借机插手矛盾纠纷煽动闹事的,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严格结案标准和程序。报结案件要符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按照省委和市委政法委下发的有关涉法涉诉案件的结案要求,严格结案程序。

()坚持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市委政法委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将对各镇乡和市直政法各部门的案件化解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进度。我镇要组织回访组,对已结案件逐案进行回访。

()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承办谁落实”“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一级对一级负责,一件一件抓落实。

()严格责任查究。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重复上访的案件和已签订息诉罢访协议书、但对承诺事项没有解决到位引发重新上访的案件,经评查有问题的案件,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追究责任领导、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的责任;对有错不纠,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实行通报考核。镇综治办对清理积案工作的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对全镇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并适时组织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进行总结点评。此次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调处及化解工作与年终综治考核挂钩,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对教育稳控不力,造成进京非访、重访的,要对信访人所在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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