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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5-06-18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属各村、社区:

为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根据省纪委、清远市纪委和连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和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总体目标

  围绕我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目标,集中时间力量,全面梳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查办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为深化我镇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切实加强领导

  镇成立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吴志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綦鸿伟同志、吴耀武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纪委书记黄运洪、党委委员吴彬潇黎健康、贺亚江、欧阳应彪、曾媚、徐京明、邓幸荣、陈兵、邓国忠和副镇长陈志穆、成锐、廖智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潘火明担任,成员由镇八大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负责集中排查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梳理本级受理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指导各村(居)排查上报重大线索、线索核查的督促指导和重大案件督办以及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三、突出排查重点

  (一)集中排查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全镇各级涉农基层单位,对象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要包括镇干部、各类站、所干部、村(居)干部(包括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村委会聘任干部和下辖村民小组干部;居委会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居委会聘任干部)、经联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以及违纪违法问题涉及的其他人员。

  (二)集中排查活动的内容。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2.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纵、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3.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4.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纵、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5.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线索。

  四、排查工作安排

  集中排查活动从20155月下旬开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动员部署。镇纪委是集中排查活动的主责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健全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廉洁镇村”建设和设立“勤廉监督室”等工作,制定全镇的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到人。

(二)线索摸排。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交代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逐级排查、逐项梳理、逐件造册,深挖线索根源,建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台账和线索报告、移送制度。所有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均需填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处置情况登记报告表》;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的,还需填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目录》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登记报告表》。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激化干群矛盾和其它不稳定因素、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以及“四风”问题,要列入重点线索。各村(居)要将线索台账及时报镇纪委备案。

  (三)案件查办。镇纪委要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力量集中到查办案件上来,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两报告”制度,要坚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边摸排边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督查督办。集中排查活动的督查督办方式包括领导督查、面上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领导督查由镇党政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督查。面上督查由镇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职能室参加,对排查活动关键环节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由镇纪委或相关职能室负责组织,对矛盾突出或典型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五)信息报送。各村(居)开展集中排查活动情况要及时向镇纪委汇报,重大特别是涉及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情况应一事一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是按照省、市纪委的总体部署要求开展的,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将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居)要成立领导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方案。

(二)分村负责,包案落实。集中排查活动实行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村(居)包案制度。督促指导所挂点村(居)的集中排查工作,并选择一件重点线索进行包案督查。通过调研指导、面上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方式,对群众举报问题集中或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导排查重要线索、查办重大案件。

(三)严肃问责,追责曝光。要切实加大对农村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办力度,努力做到群众反映的违纪违法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矛盾不化解、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村(居)要及时提醒纠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要坚决查处,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规定,追究单位有关领导责任。要加强宣传报道和通报曝光,着力排查一批线索、查处一批违纪违法行为、公布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完善工作机制,增强集中排查活动整体合力。实行集中排查活动信息和案件报告制度,从6月起,各村(居)要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排查工作落实情况。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2015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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