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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政策性农房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5-11-1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

根据连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连府办函〔20158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农村农房防灾抗灾能力,确保我镇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镇201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情况通报

2015年各村委会加大了农房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农户投保的积极性,2015年度各村委会的投保率都达到100%。据统计,截止20151111,全镇共有3户农房因灾情领取保险理赔款8000元,对恢复农户灾后生产生活起到积极作用。

二、切实做好当前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策性农房保险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投入小、保障大,是政府关爱农民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镇政府已将该项工作列入各村委会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委会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1、政策性农房保险是政策性保险,是由政府推动、商业保险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政府工作的行为。农房保险实行统保的形式,不接受散户投保,按照省的规定投保率必须达到100%,保险公司才能出具保险单。因此,各村委会必须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农户投保的积极性,按镇政府下达的任务,想方设法确保投保率达到100%,力争投保率达到100%。(任务数详见附表)

2、根据工作布署,我镇各村委会必须要在20151215前完成核对参保农户清单及收取农户自负部分保费(2/户)两项工作,如投保农户无变动的,可复制去年的投保清单;如有新增或减少的应制作相应的变动清单。并将所收款项交农办集中投保,对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村委会(低保户、五保户另造册),镇政府给予1/户的工作经费奖励;因工作不到位,未完成任务的将追究领导责任,并按2/户的标准给予处罚。

 

附件:连州镇政策性农房保险任务一览表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51111

 

2016年连州镇各村委会政策性农房保险任务一览表

 

单位:户

 

序号

村委会

2016

参保总数

低 保

五 保

任务数(总数-低、五保)

备 注

1

龙口

844

43

17

784

100%

2

协民

557

32

10

515

100%

3

沙子岗

542

44

3

495

100%

4

龙咀

915

54

12

849

100%

5

满地

878

41

17

820

100%

6

高堆

818

44

11

763

100%

7

城南

634

33

12

589

100%

8

三古滩

485

39

1

445

100%

9

城北

461

33

1

427

100%

10

良江

501

49

4

448

100%

11

巾峰

668

42

27

599

100%

12

半岭

444

26

9

409

100%

13

元潭

918

48

15

855

100%

14

城西

744

40

2

702

100%

15

白云

835

59

21

755

100%

16

大坪

808

72

23

713

100%

17

昆陂

821

57

13

751

100%

18

石角

815

71

30

714

100%

19

共和

1099

61

47

991

100%

20

合计

13787

888

275

1262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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