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总支部:
《连州镇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发放和使用管理办法》业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遵照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连州镇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发放
和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连州市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发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镇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发放标准
以村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党支部数量及规模大小逐年明确各类型党支部的补贴标准。其中2014年对10人(含)以下党支部补贴标准为4600元,10-20人(含)党支部补贴标准为6200元,20人以上党支部补贴标准为9300元。
二、发放办法
(一)考核定级。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3-2016年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和<连州市党建工作责任制“五级联述联评联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镇和各村党总支部组织对所辖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上建立的党支部开展年度“述评考”,通过“述评考”将党支部分类定级为好、中、差三个级别,分类定级的具体比例由镇党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核拨办法。按照奖优罚劣发挥激励作用的原则,各村级被评为“好”的支部按标准的100%核拨经费,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评为“中”的支部按标准的100%核拨经费;对评为“差”的支部按标准的60%核拨经费,剩余的40%经费由镇统筹安排,可用于奖励给好的党支部或适当补发给差的整改后效果明显的支部。
(三)发放经费。党建经费由镇财政所统一发放到各村社区党政公共服务站,由村党总支负责监督审核,按实际工作需要分批划拨经费到各村党支部。
三、使用规定
(一)使用范围。目前,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村党支部支委成员工作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本支部年度经费总额的30%;
2、“四联动”党员活动日经费,按《连州镇基层党组织“四联动”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方案》中制定的标准执行;
3、“党代表之家”工作经费;
4、村党支部开展党的工作、党的活动及其他有关合理性的开支。
(二)支出原则。村级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合理支出、规范有序的原则,由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当年未用完部分累计到下年度经费。
(三)管理制度。村级党建工作经费属专项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统一管理,按照使用范围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严格审批手续,严禁平调、挤占、挪用。
四、监督管理
(一)财务公开。各党支部每年结算经费使用情况,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经费收支结存情况明细表和使用情况每年报告镇党委。
(二)检查审计。村要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每年定期向镇组织办书面报告使用情况,形成检查机制。镇组织办联合镇纪检、财政所等部门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并将审查后的情况书面报告连州市委组织部。
(三)责任追究。对虚报考核结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规使用村级党建工作经费等行为,将追究各村相关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