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公安部、省市两级政府部署,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镇火灾防控和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连州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连州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河南鲁山“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灭火救援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根据《关于调整连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连镇府〔2015〕38号),连州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
1.重点企业。在镇属企业中以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镇属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检查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是否达到有6名以上值班操作人员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4〕207号)和《清远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清消安〔2014〕20号)要求,检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省、市、县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3.重点行业。各大办和相关单位要在各自监管的行业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所属单位是否落实所属的监管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大办、机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4.重点单位。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消防监督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消防监督人员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的要求落实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检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登记培训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论证及推广应用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公消〔2006〕139号)规定,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应用情况。
5.重点地区。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5〕3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201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情况。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全省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283号)部署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3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老城区和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4〕411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
(二)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安全培训情况。2015年是全省“消防安全培训年”。全镇要结合实际推动“全民消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主要在镇领导干部、村干部、企业老板、消防网格员及大部分群众”消防培训计划。在社会机构培训层面,要鼓励社会机构开办培训学校,支持、指导、推进消防培训机构建设。
2.消防宣传“七进”情况。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七进”工作。民政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纳入减灾规划,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教育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和各校教育计划,明确规定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为每所中小学培养一批“消防宣传大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活动;要求全镇50%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必修、选修和校本教材内容。文化、旅游、工商、安全监管等管理部门要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要组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化力量、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进村入户。全镇要按“机关、学校、社区、生产企业、农村、家庭、商业娱乐场所”等类别,结合实际分别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全面检查阶段(
(三)总结考核阶段(
五、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大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将夏季消防检查作为稳定火灾形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促进源头治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综合治理。各村居书记和主任,各大办主管领导和主任、各相关单位领导要带头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分管领导要牵头研究重点事项,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会、各大办、镇属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居)委会、各大办、各相关单位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上报市公安消防部门。
(三)完善治理体系。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动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或城市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实体运行。各单位要积极研究适应新常态下消防安全治理的新机制、新举措,探索建立立体化的火灾综合防控体系。
(四)加强宣传培训。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载体、渠道,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要利用 “96119”举报投诉和消防官方微博,开展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切实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导问责。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镇消安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7、附件8报表须于每月25日班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辖区、本部门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州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是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违规住人、在营业使用期间违规施工、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现象。
三、是否有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情形。
四、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其他消防设施是否设置在自动状态;墙上是否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六、是否按照规范安装、敷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并定期维护、检测;是否有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违规进行电焊、气焊,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
七、是否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
八、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相关岗位人员是否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的职责。
九、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附件2
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间距、防火堤等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冷却系统保持正常运行;避雷、防静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
四、是否落实使用明火的管理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夏季防火防爆措施。
五、是否对电气线路和各类化工、油气生产、储存和输送的设施、装置和管线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测,确保完好正常;
六、危险化学物品储存、装卸和生产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有违规储存、操作的现象。
七、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八、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根据单位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和泡沫液等灭火药剂,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训练。
九、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和响应机制,制订完善灭火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兼职消防力量,并组织开展消防演练。
附件3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一、文物古建筑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二、文物古建筑是否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有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疏散通道的现象。
三、是否按照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等级组织开展常态化的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是否有违规使用燃气、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对烧纸、焚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是否对员工、宗教职业者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六、在文物古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是否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
七、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八、是否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制定专门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人员及其职责。
附件4
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明火管理
(一)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用明火。
(二)严禁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动用明火。
(三)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动用明火。
(四)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演出、放映场所观众厅内动用明火。
(五)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
(六)严禁在城镇居民住宅楼的地下室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从事经营活动的严禁动用明火。
(七)严禁明火作业人员超过规定时间和范围动用明火。
(八)严禁明火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
二、严格用电管理
(一)严禁拆改金属配电箱,严禁在配电箱周围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
(二)严禁电气线路使用麻花线,应使用铜芯电缆或护套软线。
(三)严禁电气线路铰接,应使用压接法连接。
(四)严禁将插座、变压器等放置在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严禁串接、超负荷使用。
(五)严禁随意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六)严禁在营业场所、厂房车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热得快、电视机、电冰箱等)。
(七)严禁安装大于60瓦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等高温照明灯具。
(八)严禁超过额定功率超负荷安装使用电气设备。
三、严格用气管理
(一)严禁在住人的房间、办公室和公共场所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液化气钢瓶与其他火源同室布置。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与单台燃气灶具之间应使用耐油橡胶软管连接,长度应控制在
(三)多台燃气灶具、供气距离超过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五)气瓶总重量超过
(六)气瓶间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度不应低于
(七)气瓶间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应安装在室外。应配备必要灭火器材。
(八)燃气管道应明设,位置应远离热源,灶前管与燃气灶具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附件5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二、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要求。
三、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四、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五、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六、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附件6
工作小结及工作情况统计表
( 月 日)
一、亮点工作:声势较大、成效明显、领导肯定、媒体关注相关工作。
二、典型做法:完善机制、创新方法、解决难点问题典型做法。
三、排查整治:地区、行业开展集中排查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等工作情况;
四、突出案例:对隐患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约谈、抄告、移送、挂牌、曝光等措施。
五、基础工作: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网格化管理及弱势群体关爱帮扶等工作。
六、宣传培训:
附件7
单位类别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检查发现的隐患 |
责令整改期限 |
是否为重大火灾隐患 |
政府挂牌督办级别 |
隐患整改情况 |
商市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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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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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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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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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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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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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 |
1 |
|
|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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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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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会堂 |
1 |
|
|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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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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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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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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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台账统计表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2015年 月 日
单位类别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检查发现的隐患 |
责令整改期限 |
是否为重大火灾隐患 |
政府挂牌督办级别 |
隐患整改情况 |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
1 |
|
|
|
|
|
|
|
|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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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午托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养老院,福利院 |
1 |
|
|
|
|
|
|
|
|
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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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
1 |
|
|
|
|
|
|
|
|
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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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备注:1、“责令整改期限”填写格式为“ |
连州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易燃易爆企业台账统计表
单位类别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检查发现的隐患 |
责令整改期限 |
是否为重大火灾隐患 |
政府挂牌督办级别 |
隐患整改情况 |
石油化工企业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加油加气站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其他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备注:1、“责令整改期限”填写格式为“ |
上报单位: 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