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
根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16〕56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我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管理应遵循“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权责分明、因地制宜,公开公示、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一、严格项目申报程序,村委会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程序议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名记录,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要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要合规、完整、真实。
二、村委会统一收集汇总各村组项目申报材料。
三、各村委会需在2016年9月20日前把申报材料交到镇农办。否则,不纳入下一年度一事一议奖补项目。
注:2016年已申报一事一议未被批建的项目,可继续申报2017年度建设项目。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