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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镇2016年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6-11-17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属各大办、村(居)委会、有关单位:

    《连州镇2016年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镇供电所联系,联系电话:0763-6583933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61117

 

 

 

 

连州镇2016年废品收购站点清查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盗窃、非法收购电力设施违法行为,杜绝盗窃电力设施案件发生,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国家、广东省、清远市有关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61118日—2016125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经营有证,取缔无证,打防结合,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对我镇范围内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清理整治,有效堵塞犯罪分子销赃电力设施的渠道,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的蔓延趋势,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全市电力正常可靠供应。

三、设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镇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设立连州镇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吴耀武(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俞刚松(党委副书记

        祝瑞文(党委委员、镇郊派出所所长)

            潘志新(党委委员)

        廖智华(副镇长)

        吴亮军(副镇长)

      员:刘景舒(党政办主任)

        廖建福(经发办主任)

        黄立建(综治办主任)

刘俊峰(社事办主任)

        李志坤(南门派出所所长)

          杰(北湖派出所所长)

        潘碧雄(城南派出所所长)

        黄建雄(北门工商所长)

        黎永雄(南门工商所长)

            黄海明(镇供电所所长) 

            甘志豪(社事办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俊峰同志兼任,甘志豪同志负责联系日常工作,全先志同志(供销总公司负责人)具体联系连州镇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政府社会事务办,联系电话:0763-317803013902358838

四、清查整治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1118日—1121日)

领导小组要对辖区内废品收购站点(可延伸至加工行业,如五金加工厂)进行一次地毯式清查,登记造册,并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查整治工作计划。

(二)清查整治阶段(1122日—1130日)

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已制定的清查整治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再次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有照经营的,要教育和引导他们依法、守法经营意识,要求经营户在收购生产性废旧物资时要凭证收购,发现可疑电力设施废旧器材要及时报警并拒绝收购,并及时拨打110报警。在清查整治过程中,一旦遇有不配合或有重大嫌疑的,要及时做好登记,并固定证据上报连州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分中心。

(三)总结阶段(121日—125日)

领导小组要对本次废品收购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回顾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炼工作亮点和经验,并于2016129日前将工作总结提交连州市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分中心。对于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扬。

五、相关部门职责

(一)工商部门。负责对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排查、登记、造册工作;核实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有关情况;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废品收购站点,查处违法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废品收购站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公安派出所。根据清查整治工作安排,指派专职民警参与清查整治工作;在清查整治中,一旦发现有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要及时取证和询问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立案调查。

(三)供电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电力设施被盗情况进行统计;安排专人参加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工作,并对废品收购站点收购的电力设施废旧器材属性进行鉴定。

(四)供销社负责废品收购站点是否办理有关手续,依法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清查整治废品收购站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废品收购站点的清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清理整治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有效开展。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开展清查整治废品收购站点工作任务较重,需要各部门联动,根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摸排登记、调查取证、清查整治等关键环节,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共商工作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行政,确保成效。各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清查整治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既要取缔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点,依法管理,又要加大对盗窃、非法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清查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切实巩固成效,充分发挥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日常的巡防管控,切实规范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对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点要坚决取缔,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五)加强宣传,沟通信息。要通过上门教育、新闻报道、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废品收购站点清查整治的重要意义,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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