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镇社会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体系,根据我镇工作实际,《连州镇社会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连州镇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我镇发生的重点社会矛盾纠纷,有效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我镇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和长抓不懈的观念,增强化解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建立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点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全镇上下能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达到及时、有效进行处置,把重点社会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全镇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范围内发生的可能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安全事故、群众集体性上访、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涉农纠纷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
三、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指挥系统。
(一)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成立连州镇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如有特殊情况党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党委书记授权镇长或分管副书记担任。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副书记、党委政府领导成员、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三)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应急处置预案。
2、根据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情况迅速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处理措施。
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配物资、人员和组织人员、
物资疏散工作。
4、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善后安抚工作。
5、及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派出所负责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的现场救助、侦破、制止的组织工作。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负责确定伤亡人数及伤亡人员名单、负责对有关当事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负责保护党政机关、重点部门的工作正常运转、加强对非正常性群体上访事件的劝阻和说服教育工作。
(二)信访办公室:
1、负责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2、依法制定切合实际的处理意见,化解群众矛盾。
3、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司法所:
1、负责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2、提供法律援助。
3、参加相关事件的调查。
(四)镇财政所:
负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和交通工作。
(五)村(居)委会:
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加强本村的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突发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和情况,负责本村(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向,及时了解事情动态和发展动向,一旦发生重点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事发现场,尽职尽责,全力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局势,防止事态扩大,努力将事件影响降至最低,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
本应急指挥部设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应急车辆安排为综治中心专用车粤RV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