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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镇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8-03-1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居)委会、镇属相关单位认真按照目标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促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1、连州镇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连州镇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

 

连州镇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努力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提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镇政府对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食品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经镇政府授权,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考促管、激励引导为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与考核监督想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第四条  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主要考核村(居)及相关单

位管理体系建设、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

第五条  考核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质量问题,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被清远市、连州市媒体曝光的;被清远市、连州市通报批评的;

3、对镇政府或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安排工作落实不力、或者工作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年度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分别占总分的30%、70%。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记载、打分。年底,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应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自评结果书面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年度考核一般在年末进行,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组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被考核单位自查总结,向考核组汇报;考核组查看相关记录及档案资料,实地考察,询访基层相关人员及消费者;按照考核规定进行记分,综合考核组成员意见,确定考核结论,考核组组长签字;考核材料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将考核情况报告镇政府,经镇政府批准后,序以通报。

第十条  食品安全工作引入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考核得分折算后计入各自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得分之中。

第十一条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考核成绩优秀的村(居)相关单位予以奖励,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一日起施行,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连州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1、建设机构

行政村(居)、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兼任食品信息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有牌子、有制度、有台账,能正常开展工作。

6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职责分解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分管领导、成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4

每缺一项制度或制度不落实扣1分。

3、工作部署

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居)、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4

会议没少一次扣1分

4、工作方案、措施

严格执行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及专项工作方案

3

每缺少一项扣1分

5、经费保障

各村(居)、单位安排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

3

未投入经费不得分

6、签订责任书

认真执行镇与各村(居)、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3

签订责任书没少一个单位扣0.5分

7、开展宣传活动

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全年又影响的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3

每少一次扣1分

8、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按时完成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部署的各项工作,结合本村(居)、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抽出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

4

镇食安委布置的工作未组织实施的,一次扣1分,区域性重点整治工作少开展一次扣一分

9、开展培训教育

全年信息员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知识不少于1次

3

协管员未培训的不得分

10、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镇食安办报送信息,全年不得少于2条

4

每少报一条信息扣0.5分

11、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4

制度未建立扣2分;发生一起瞒报事故扣2分,发现一起漏报、迟报事故的扣1分;处置不力扣1分

12、食品安全信用记录

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档案,对是否依法生产经营的情况进行记录

4

未建立档案不得分,档案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13、指导农村自办家庭宴席

做好农村厨师的登记备案、健康检查和家庭瞬息万变办宴席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现场指导工作;自办家庭宴席报告制度明确,登记记录齐全

5

每缺少一项扣1分

14、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

积极配合镇相关部门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滥用,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农资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6

未参与配合少一次扣1分,现场检查是否有生产销售使用5种高毒农药现象,发现一起扣2分

15、开展“三品”认证和产地认定

积极支持“三品”认证和无公害产品产地认定工作,“三品”、产地认证认定成效明显

5

全年“三品”、产地认证力度不大、无新进展扣2分

16、开展无证照食品加工点的整治

掌握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业及小作坊基本情况,开展打击食品黑窝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非信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7

未建立小作坊基本台账的扣3分,台账不全的扣1分,未开展相关整治活动的扣3分,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17、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加工行为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杜绝私屠乱宰行为,市场上未发现注水肉、病害肉现象

5

定点屠宰场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市场上检查是否有未经检疫或注水肉、病害肉,发现一起扣1分

18、现代流通网建设

倡导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方式,引导并发展1至2家大型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进入村开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各村(居)建立一家便利店

5

村无食品便利店的扣4分

19、开展无证照食品经营企业的整治

掌握辖区内食品经营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基本消除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食品行为

5

未建立经营企业基本台账的扣2分,发现一起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扣1分

20、流通企业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情况

督促农村食品经营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基本消除“三无”、假冒、过期食品经营行为

5

现场检查是否有规范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扣1分

21、开展无证照餐馆整治活动

无证照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餐饮经营卫生许可证执证率高

4

未开展整治活动的扣2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

22、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品的管理

加强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监督检查,措施有力,无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4

未开展检查活动的扣3分,无方案、总结的扣1分,抽查食堂卫生是否有不符合制度规定情况,发现一起扣1分

23、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各村(居)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施,成效明显,日常监管制度执行严格

4

抽查A级餐饮单位卫生有无不符合规范现象,发现一起扣1分

注:以上考核分值,每小项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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