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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岸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连州市西岸镇 发布时间:2012-05-08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西府发〔201203

 

 

西岸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实现“三转变二提高”(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办事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水平,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西岸镇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服务制度,并作为今年十项民生工程重点工作之一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阳光政务品牌”为主线,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拓展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手段,规范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镇实际的社会综合服务制度,为全镇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规范程序和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社会综合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组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站,为广大群众提供无偿、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坚持资源整合原则。整合各类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成为党员服务、行政审核、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

(三)坚持经济实用原则。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场所建设原则上不新建房屋,可以对原有办公用房进行调剂改造,做到经济、实用、有效。

(四)坚持无偿服务原则。社会综合服务过程中严禁收取费用,不得增加群众负担。

(五)坚持群众自愿原则。社会综合服务工作要建立在信任、方便、自愿的基础上,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矛盾,切实将好事办好办实。

四、服务内容

社会综合服务工作要按照“只要方便群众就办、只要群众授权就办”的原则进行,并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党员服务管理,并为困难党员提供援助;

(二)办理农村居民建房使用集体土地有关手续;

(三)办理农民建房审批有关手续;

(四)办理户口转迁及新生人口上户等手续;

(五)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六)农村低保、五保金及困难群众的粮钱物补助;

(七)落实农村种粮直补、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款、种养等惠农政策款物到户,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

(八)办理新型城乡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缴费和报销;

(九)办理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和劳动就业信息咨询;

(十)科技、政策、法律咨询;

(十一)受理并办理群众的信访投诉及矛盾调解;

(十二)其他群众需要办理且能办理的事项。

五、办事程序

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的程序分为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

(一)受理。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对属于自己办理范围内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对无能力办理的要告知并引导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在受理时,并告知办理期限和申请人权利、义务。受理事项承办单连同有关材料应交由承办人,并实行签名交接。

(二)承办。社会综合服务承办人接到有关材料后应会同有关具体办理人及时予以办理,一时难以办理的要书面写明原因并确定具体代办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并经社会综合服务承办人复核后应立即交回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送交或反馈给申请人,交接时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六、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 10 日— 515 日)。

成立领导机构、确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的同时,到外地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宣传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服务中心受理事项、办事须知、服务承诺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册,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里了解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有事找中心,让群众到中心办事时轻车熟路、明明白白。

2、硬软件落实阶段( 5 16 日— 5 20 日)。

镇通过调剂现有办公用房建立固定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场所,要设立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三个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方位的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实行站、办、所“一厅式”办公。要求办公设施齐全,有办公桌、椅、柜,配备电脑、打印机。要抽调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干部到服务中心工作,确保中心“时刻有人在,服务全天候”。各村委会建立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站,各村要根据实际调剂出固定的社会综合服务场所,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负责社会综合服务工作,原则上由村委会民政员担任。

3、建章立制阶段( 5 21 日— 5 31 日)。

镇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社会综合服务制度,为社会综合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验收考核阶段( 6 1 日—  6 15 日)。

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镇将对各村社会综合服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是在平时、阶段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注重平时阶段考核。

七、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行社会综合服务制工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本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效载体,是深化阳光政务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畅通社会综合服务的渠道,更好地为群众、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行社会综合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陈伟生为组长,镇长李富强、副书记黄国辉,其他党政班子以及镇纪委、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林业办、水管所、财政所、劳保所、计生办、城建办、国土所、环保安监站、司法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由黄国辉兼任办公室主任,邓勤卫、成辉兼任副主任。

三)建立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AB岗、失职责任追究、考勤、例会、回访、督查、廉政建设、办公设备管理等制度,为该项工作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社会综合服务工作要通过文件、会议、公开栏、视频、网络等形式广泛向群众宣传和公开。

(四)强化工作职责。镇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社会综合服务工作,指导村级服务员抓好社会综合服务日常业务工作。镇财政所要在资金上予以补助,拿出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的具体标准,验收合格后将财政资金补助到位。镇将按照社会综合服务工作的各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社会综合服务工作考核优秀的村委会,镇党委、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靠后的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予以责任追究。

 

 

 

                            O一二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综合服务△  建设  方案                       

西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58日印发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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