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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


来源:连州市西岸镇 发布时间:2017-02-21 09:33:4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村规民约

 

为了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二、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三、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严禁种植毒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四、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不乱开乱采,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乱放猪、牛、羊。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五、村民因使用土地、管理山林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民理事会调处。如果一方当事人继续纠缠,再次引发事端,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事态扩大、矛盾升级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七、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八、严格执行殡葬法规,集中公墓入葬,严禁乱葬。

九、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民理事会调解。

十、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业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每位村民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室内清洁卫生。

十一、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十二、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

十三、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十四、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在村务公开栏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五、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理事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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