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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7009/2021-00630 分类:
发布机构: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6-25
名称: 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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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连州市连州镇城北区建滔工业园内

环评机构:

东莞市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将现有产量2.28亿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中的18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调整为超薄玻璃布,剩余的2.1亿电子级玻璃纤维布表面处理工序进行升级。总投资 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技改项目产生的整浆废水、喷淋废水和表面处理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农灌渠。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表面处理废气经“冷凝塔+等离子+光催化+喷淋吸附”系统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排放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弃原料、不合格产品和废水处理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包装桶、废灯管和废处理剂空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