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连州作为清远“市级副中心”,目标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建设成为清远的能源基地,大力发展能源工业。大唐连州星子镇农光互补项目的开展,实现阳光、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有利于改善地方能源结构,为地方循环经济做出贡献。
为有效指导星子镇40MW农光互补项目的装机落地,推进片区发展能源产业,需尽快编制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下一阶段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依据和建设指引。
二、规划依据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9修正)、《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西侧邻近S346省道,东侧连接Y654乡道,面积约为3575.05㎡(5.36亩)。
四、规划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
规划力求从连州市的角度,统筹整理,充分考虑与用地、基础设施、交通等方面协调,以保证此规划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公平性原则
秉承公平性原则,落实地块建设内容和开发强度,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基准,通过释放土地资源价值潜力,提升城镇功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多赢格局,实现人、自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功能定位
功能定位为:连州农光互补可再生能源基地。
附件:1、市政设施规划图.jpg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