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女士您好,经与我市教育局沟通了解,现对你提出的几个建议答复如下:1.根据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2.你所提及的“证明材料”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是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而鉴定材料需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无工作单位者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内容要求可查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3.调档函的领取需考生凭身份证到人事档案室领取盖章版原件,方可到档案保管单位进行调档。对于您提出的证明材料、鉴定材料提供模板方便考生等建议,因为招聘考试面向有全国各地考生,各地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各有不同,也没规定统一模板,只要求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能证明考生有无违法犯罪、计生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即可。对需要提供的政审材料存在疑问的,建议您可以现场或者通过电话咨询教育人事部门。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师招聘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