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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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2-02-21
主题:
姓名变更
内容:
您好!成年人异地改名需要携带什么东西呢? 未成年时父亲拿户口本到派出所给我改过名字,现因为名字一直被起绰号多年,导致心理阴影严重,自我介绍时已经自卑到不想开口说自己名字。多年考虑希望再次改名。本人不怕改名字的麻烦,一切后果愿意自我承担!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相关法律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姓名权,即自主选择自己的姓名.所以人的名字一生不止改一次. 成年以后可以改名,请告知需提供材料,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2-02-21
答复时间:
2022-02-23
答复单位:
清远市连州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关于姓名变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规定中姓名变更的条件要求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

公民的姓名用字须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申请人为成年人的,需本人到场办理;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需取得亲生父母双方同意。

理由正当的情况包括:

①被收养的小孩;

②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③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④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⑤经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⑥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⑦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⑧其他被公安机关认为理由正当的。

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其辖区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变更姓名的申请。

连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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