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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清远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8 08:49:1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清远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2023年9月14日,八届清远市委第四轮巡察的6个市委巡察组以及对村(社区)开展联动巡察的9个县级巡察组完成巡察进驻工作。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

  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做到同题共答,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本轮巡察工作,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清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

  此次巡察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的职能特点、权力责任,更加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更加突出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更加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发现各级党组织在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市委“十大行动方案”等中心工作中的政治偏差,着力查找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将以接受巡察为契机,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本地区本单位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本轮巡察时间为2023年9月上旬至12月上旬。巡察期间,市、县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联系信箱,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等方面问题反映。对于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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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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