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今年共有71个项目被列为我市重点项目,其中续建项目18个,新开工项目53个;计划总投资231.68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50亿元。1-10月,全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9.1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8.35%;完成投资任务达到时间进度的有36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50.70%;已开工,但完成投资任务未达到时间进度的有26个项目,占总项目数的36.62%;未开工建设的项目9个,占总项目数的12.68%。
71个市重点项目有29个被列入清远市重点项目,总投资75.3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8.25亿元,至10月底完成投资16.50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90.39%。29个清远市重点项目还有3个项目未开工,占项目总数的10.34%。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促进未项目尽快开工
科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联系项目所在地的政府,沟通协调处理好征地问题,尽快做好立项、规划、征地拆迁、用地、环评、招投标、融资等前期工作,促进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
(二)加强服务保障
按照部门职责,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土地、环保、资金和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快速建设。加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坚持有限资源保重点,集聚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资源优先投向重点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重点项目高效实施。
(三)加强项目督查督办
落实市四套班子领导重点督导、分工负责、联系协调重点项目工作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专项督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对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报市委、市政府进行跟办。针对进度滞后以及未按计划开工、投产的市重点项目,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
(四)补齐短板持续发力
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共性问题分析研究,突破项目建设个性问题,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发力,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五)加强考核促进进项目建设
加大对市直机关部门、各镇(乡)和项目业主的考核,做到“形象进度”和“投资额度”双考核;要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推进通报会,总结成绩和不足,紧盯重点项目落地,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各领域的重点项目,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六)科学编制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开展了省、清远市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单位报送的项目情况,结合我局重点项目储备库情况,科学、规范、严格地开展2019年清远市重点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