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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动工兴建上兰靛水库,先后共抽调民工
2300
多人参加建筑,总库容量
3400
万立方,可灌溉农田
2
万多亩,还可解决罗村洞水电站装机
31 OO
瓦的发电用水。
5
月
13
日
,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78)ll
号文件和省委
32
号文件《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指示精神,进行错划改正,先后按政策给予工作和安置生活。
6
月
7
日
,恢复“中共连县县委农村工作部”。
8
月
7
日
,根据省、地委指示,恢复县人民检察院。
1 O
月下旬,恢复“
65
号办公室”,遵照省委
(78)
10l
号文件指示精神,继续做好“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者的善后工作。
12
月
1O
日至
2 2
曰,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主要内容是:整风,并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的同志平反。
12
月
14
日
,上兰靛水库工地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烧毁大米
2
万多斤、民工住棚
1
万多平方米、洋铲
1 3 2
把、手推车
41 5
部、民工衣服、棉被、席、鞋等生活用品一批;烧伤民工
6
人;烧毁电灯照明器材
6
千多元;烧毁附近农村社员的打禾机
2
部、牛栏
2
问、禾坪屋
l
间、厕所
1 5
间和其他农具一批,共损失
2l
万多元。当时县革委会采取紧急措施,调集
40
多辆汽车,运送
2300
多民工回各公社,停工半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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