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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历史悠久。三代(夏、商、周)属荆州,春秋战国属楚,秦(公元前
221— 公元前
206)属长沙郡。西汉初年(公元前
206)立县,称桂阳县,含今连州、连南、连山三县(市)。桂阳名来由有二说。一说治之西有桂阳山,故名桂阳。二说因桂水发源于大罗岭(连州与蓝山县的界山)向北而流,古时有水北为阳,故名。属吴芮长沙国。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文帝时绸帛地图,标明有“桂阳县治”。武帝元鼎六年(前
111),以湘南粤北之地置桂阳郡,本县(市)隶属之。自此以后,历经两汉、三国、两晋到南朝宋、齐两朝,桂阳县建制一直未改,仅隶属关系略有变化;三国吴时属始兴郡,晋同吴制。
南朝的宋高祖(
420—
422)时置小桂郡,治在桂阳。明帝泰始六年(
470)析置冈溪县(地在今连州市西北),并置宋安郡,附郭在桂阳,领桂阳、含 洭、阳山、冈溪
4县。泰豫元年(
472),废宋安郡,改始兴郡为广兴郡,本县(市)属之。南齐复名始兴郡,析桂阳县地置希平县(隋改名熙平县,在今连山县北),并属始兴郡。梁天监七年(
508),于含 匡置衡州及阳山郡,郡治在含洭。南陈因之。
隋(
581—
618)开皇九年(
589)平陈,隋开皇十年于本县(市)置连州。连州名称的来由有四种说法:①、连州有黄连岭(今属连山)盛产黄连,因物得名。②、连州群山起伏,三面踞险,一水潆环,故有“连万山为一山连众水为一水”之说,因山川得名。③、连州盛产铅锡矿,古语“铅之未炼者曰连”又有“铅锡璞名曰连”之说,因矿产得名。④、连州山岭延绵,河流环绕,但交通阻塞,人们渴望车船畅通。“连”字有车船合并之意,因意愿得名。领桂阳、广泽二县。大业初年(
605),州废,于本州(市)置熙平郡,领桂阳(含今连州市、连南县,下同)、连山、阳山、宣乐(以梁乐县改名,在今阳山县南)、游安(故治在怀集县西)、熙平(故治在连山县西北)、武化(故治在广西象县西北)、桂岭(故治在贺州市东北)、开建(故治在封开县南丰东)等
9县,此为连州辖区最大时期。唐武德四年(
621),复置连州;天宝元年(
742),改连州为连山郡;乾元元年(
758),复名连州,辖境均只有桂阳、连山、阳山三县。自晚唐光化三年(
900)至五代,归于马楚。到乾和九年(
951),改属南汉。自此至两宋,连州、桂阳的州县名称及辖境均无移易。面归属则几经变化:贞观年间属江南西道,天宝年间属岭南道,乾元以后属湖南道,大历三年属广州,两宋属广南东路。至元十三年(
1276),元兵下岭南。初,在连山置安抚司,直隶行书省。十七年废安抚司,升为连州路总管府,隶湖南道宣抚司。十九年降为散州。其时连州迁出桂阳县城,移治于连山,领连山一县。同时,升桂阳县为散州,称为桂阳州,领桂阳及阳山二县。大德年间
(1297—
1307),桂阳州、连州一度改隶广东英德路。明洪武二年
(1369)三月,桂阳州省入连州;四月,废连州入连山县,改属韶州府。明洪武三年九月,革连山入阳山,属广州府。十三年十一月,复置连州于桂阳。十四年四月,加领连山、阳山二县,隶于广州府。清袭明制,连州仍属广州府。从明洪武三年
(1370)起,连州成为广州府所辖
1州
15县中唯一以州连置的地方政权。时间长达
359年。雍正七年
(1729)升为直隶州,直属广东布政司,辖境不变。嘉庆二十一年
(1816),连山升为绥瑶直隶厅,连州只领阳山。咸丰四年
(1854)八月,连州农民起义军配合太平军,攻陷三江镇,进驻连州城,改连州为熙平州,奉行太平天国年号,约近半年。民国元年
(1912),废州置县,连州改称连县。从以上沿革可见,从唐大历三年
(768)年到民国元年
(1912)一千多年里有五百多年归广州府管辖,成为连州此后誉称“小广州”历史因素。同粤北各县一样,先后属南韶连道、北江善后委员会公署、西北区绥靖委员会公署。其间,民国
17年
(1928),从连县、连山、阳山三县划出瑶族聚居八排二十四冲,
(其中连山五大排,连县三大排
),设连阳化瑶局,直属省府管辖
(民国
24年,改称连阳安化管理局;民国
35年正式设立连南县
)。抗战时期,民国广东省政府迁连,百业兴旺,一度是粤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被称为粤北“小广州”。民国
38年
4月,在本县设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辖连县、连南、连山、阳山
4县。
1949
年
12月
8日
连县解放,
20日成立连县人民政府。连县先后隶属北江专区、粤北行政区、韶关专区、韶关地区和韶关市。
1956年
6月,原属阳山县的西江、朝天、大田、莲花、泮塘、凤凰、石桥、松柏、高山
9乡划入本县
(市
)。
1959年
4月
12日,将连县、连南、连山、阳山四县合并为连阳各族自治县,县政府驻连州镇。
1960年
8月
24日,阳山县恢复原建制,三连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县政府仍驻连州镇,
1962年
3月
27日,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连南、连山恢复原建制,本境复名连县。
1988年元月,设置清远市
(地级
),连县于当年
2月
28日划归清远市管辖。
1994年
4月
2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连县,设连州市
(县级市
),
6月
18日举行挂牌仪式,由清远市代管。此后市名、市境,基本没有变动,相沿至今。
1996年,省政府批准连州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市政府驻连州镇,该镇在湟
(洭
)水
(连江
)东岸,地处北纬
24°
37′,东经
11°
27′。市政府位于爱民路
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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