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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工作[2005]
  07-10-09 15:15:52 

  【基本概况和工作思路】广东省渔政总队连州大队是连州市农业局属下副科级行政执法单位,编制8人,内设办公室、渔政渔港渔船检验监督股、资源环境监督股,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人,退休人员6人。

   2004年大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履行渔政管理职责,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渔业环境与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主要做法与取得的成绩】注重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狠抓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整顿,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效率和质量,强化群体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做到清正廉洁、文明办事、热情服务、办事效率高。

   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抓好渔业安全生产、资源费的征收和江河人工增殖放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渔船进行登记、检验,对渔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签发渔业捕捞许可证65本,比去年增加13%,征收资源费5092元,比去年增加30%。

   积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聘请省水生野生动物专家到我市实地考察。经过考察论证,建立了《清远市湟川水生生物资源市级保护区》(面积898.8公顷)和《清远市三水水生物资源市级保护区》(面积210公顷)。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与公安和兄弟单位的合作,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进行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检查,全年出勤出航175天次,航程2800多公里,检查渔船365艘人次,药店36间,酒家32间和一个养殖场,共查处案件19宗,其中:电鱼案件13宗,销售电鱼机案件1宗,炸鱼案件4宗。对其处以罚款,责令赔偿渔业资源损失1.5万多元。违法案件比去年下降了40%。

   大队依法行政,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且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文书齐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法规准确,为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不遗余力,有效地遏制渔业违法现象,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渔业资源。

  【存在问题】一是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费不足;三是拦河坝工作过鱼保护措施不力;四没有渔港、码头,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难度;五是江河水域污染日益严重,渔业水域污染需加强监控。

  【单位负责人名录】
  大队长:成新结
  副大队长:张奕旺
(邓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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