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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2006]
  08-04-02 16:18:42 

【概述】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为县级市院编制,现有在编人员 48人。内设机构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技术科、行政装备科、法警大队、政工科、办公室等十二个科(局)室。年内,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 169237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 8.6%21.8%,经审查,批捕 159223人,审结率为 100%。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175267人,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 5.7%1.8%;提起公诉 145221人,与去年对比分别持平和上升 0.9%;移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1031人(退回办理 1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47人,公安机关撤回 11人,市检察院撤消 11人,未结 1216人。人民法院对市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侦查监督部门积极开展侦查引导工作,提前介入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 19件,参与案发现场勘查 2次,对批捕案件发出侦查意向书 48份,对不捕案件列出补充侦查提纲 4份,较好地发挥了侦查监督的职能作用。公诉部门在工作人员少、办案任务重的前提下,克服了一切困难,忘我工作,为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依法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要案】    市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有关查处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反贪工作业绩在清远市检察机关的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二名。检察院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 47件,经审查,决定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案件 88人,所立案件均为大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750多万元。渎检工作继续走在清远市检察系统的前列,年内共受理各类渎职案件 77人,决定立案侦查 33人。

【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检察院在依法查办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同时,继续开展重点领域的系统预防和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工作,不断推动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完善。应市税务局、火电厂、市交通局等多个单位的邀请,上门为他们的干部、职工上法制课,以案说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的财务管理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受到了他们的好评,为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以加强对超期羁押、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的监督为重心,注重安全防范和对在押人员的人权教育,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年来,未发现超期羁押、超期办案及其它侵犯在押人员人身权利的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具体要求,检察院组织了专门力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摸查、核实,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所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积极配合看守所做好每月两次不定时、节日放假前的清仓检查工作,主动参加看守所每月两次召开的敌情分析会,加强上法制课、找在押人员谈话等工作,积极做好重刑犯、重点犯以及在押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年内,依法不批准逮捕 14人,不起诉 4人,口头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1件,追捕犯罪嫌疑人 1人。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26件,经审查决定立案 11件,立案后提请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抗诉 6件,其中已被清远市检察院采纳 4件( 2件正在审查当中),并已由清远市检察院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向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建议提请抗诉 1件,已被采纳,已由清远市检察院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提出检察建议 1件;立案后终止审查 2件;对 10宗民行申诉案件作出不立案处理,劝解当事人息诉 2件, 7件申诉案件待进一步审查。

【控告申诉工作成绩显著】    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以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为载体,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28件(次),其中信访 9件,来访 19件,属于检察长批阅的信访 3件。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结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被评为清远市五十佳文明示范窗口之一。

【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1 26 531日,市检察院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市检察院能以“关键是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打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促进检察工作。

5 月,根据中央和省、市政法委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清远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市检察院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全院务实地进行了旨在推动执法规范化的系列学习、排查、整改等工作。广大干警通过置身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办案规程,公正执法的工作热情日益高涨,爱岗敬业精神愈为凸现。一年来,没有出现干警违法违纪办案和其它违法违纪现象。

【单位负责人名录】

检 察 长:卢跃科

副检察长:何富添

吴卓文

潘启尊

(周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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