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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5
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以“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创新机制、拓宽领域、狠抓落实”为重点,深化司法行政各项改革,提高维稳、执法、服务能力,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由于工作显著,被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法律服务工作】
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继续加强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素质。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公证队伍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着力解决公证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律师队伍开展“律师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规范内部管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将业务范围、业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规范上墙并在政府互联网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律师工作
]
一年来共受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39家,较上年上升
39%;刑事辩护办结
17宗,较上年下降
41%;民事诉讼代理办结
97宗,较上年下降
28%;经济诉讼代理办结
24宗,较上年下降
8%;行政诉讼代理办结
3宗,较上年下降
50%;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结
102宗,较上年上升
62%;代书
41件;解答法律咨询
3750人次;通过诉讼、非诉讼手段,为当事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
247.55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建立《连州市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制度》,推动和引导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并积极做好公职律师所的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法律服务方面的助手和参谋。主动为政府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从而赢得市委、市政府的重视。
[
公证工作
]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
258件,较上年上升
3%。其中国内经济类公证
13件,国内民事类公证
115件,涉外民事类公证
90件,涉港澳台民事类公证
40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基层法律服务
]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改革发展,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基础,结合我市基层司法所的实际,从其服务职能、业务范围和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进行创新。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一年来共受聘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108家,较上年下降
11%;诉讼代理办结
151件,较上年下降
18%;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结
514件,较上年下降
15%;代书
752件,解答法律咨询
7426人次;为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124.81万元,为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努力构建“大调解”、“大服务”的工作格局,以调解促进社会稳定。一是以连州镇为试点开展村(社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在全市铺开了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全市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198个,有调解人员
1127人。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坚持“以调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一年来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
1230件,调解成功
1198件,调解成功率
97%,避免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
6件
8人,避免民转刑案件
18起
18人。使人民调解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真正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执法为民的目的。适应新形势要求,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机制创新。二是以“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为目标,逐步规范了市、镇、村、组四级安置帮教网络格局,并将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安置帮教情况等资料统一录入计算机,推行信息化管理,从而全面地、系统地掌握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现状,为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加强与工商、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争取政策倾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率先在连州镇与雄志商业中介有限公司设立安置地实体,逐步在其他企业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切实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的“瓶颈”问题。一年来,对全市刑满释放回归
104人,解除劳教回归
10人,两项共
114人,均落实了安置和帮教工作。据了解,今年回归
114人当中重新犯罪的只有
1人,占
0.9%。
【法律援助】
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实施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周年之际,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及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
23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523份。通过宣传,扩大了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的法律援助渠道。二是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和网络的规范化建设。(
1)规范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受案标准及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使《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条款得以落实,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具有可遵循的标准,并为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支出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2)从来访接待、信件处理和案件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指派、承办及案卷归档管理等都加以严格规范,并对清廉从业、办事公开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确保法律援助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畅通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一年来,共办理法援案件
97件,其中民事案件
83件(包括诉讼
33件,非诉讼
24件,公证
26件),刑事案件
14件,受援人数共
149人,接待来访咨询
52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法制宣传】
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由市委、市政府发至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
7900多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核,考核率达
96%以上;
300多名科级干部分期分批参加了以宪法、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针对矿山安全事故隐患较多的现象,组织全市机关和各乡镇以及有关矿山工作人员进行以安全生产为主资料进行宣传学习。继续做好“非典”、狂犬病、禽流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摘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张贴、派发,并开展设点咨询活动,进行多途径的法制宣传。以“
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提高全市公民的民主宪政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抓住“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主线,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创建思路和基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到了以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我市的城南村委会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认真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8月下旬,清远市考核验收组对我市进行“四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我市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亲自动员、部署、检查、督促,在考核验收全市的普法过程中,市委书记杨秋光同志亲自向考核验收组作汇报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得到了考核验收组的高度评价,获得了
91.5分,达到优秀等次,圆满通过了考核验收。市普法办、连州发电厂两个单位以及梁建辉、谭术如、黄国康三位同志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四五”普法先进单位(个人)。据统计,一年来全市共进行了《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
19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举办了
18场法律知识竞赛,上法制课
400多课次,法制讲座
120次,培训班
145期,出动宣传车
100多车次,印发宣传资料
23000份,电视广播
150多次,全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的良好法治氛围正在形成。
【队伍建设】
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和道德水平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抓好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使每个干警特别是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五个力戒”。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本质要求,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标,以规范执法执业服务行为为要求,以集中整改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整改,使执法执业服务行为有了进一步提高,使人民群众对执法执业服务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的满意度有了较大的提高。针对基层司法所收编以司法局管理为主这一情况,为更好地促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基层司法所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基层司法所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层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面向社会招录中文、英语翻译、美术和法律专业人才充实到局机关。在硬件方面,按照省、市有关加强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克服种种困难,努力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在多方努力下,争取到本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城西小区划拨一块
5千多平方的土地兴建“法援大楼(司法办公楼)”,目前已进入施工阶段。同时,将基层司法所办公楼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落实。在工作中因地制宜,采用当地政府无偿划地新建、购置闲置办公楼改造、统筹等多种形式进行建设,在积极向本级财政争取配套资金的同时争取到各镇乡党委政府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支持。目前全市十二个基层司法所中建成八间,建筑面积达到
3342平方米,并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摩托车等基本办公设备。在建两间,建筑面积
790平方米,争取在
2006年底全面完成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存在问题】
专业人才缺乏,新人才引不进,现有人才有外流趋向。人民调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发展不平衡,个别律师自律性不强。办公经费紧缺。建“法援大楼(司法办公楼)”和基层司法所办公楼的资金缺口较大。
【单位负责人名录】
局
长:谭术如
副局长:刘满旺
(唐惠婵)
(责任编辑:毛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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