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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广东东元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透气膜及珠光膜用钙基新材料迁建项目、年产50台仪器/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08:28:0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东元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透气膜及珠光膜用钙基新材料迁建项目、年产50台仪器/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东元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透气膜及珠光膜用钙基新材料迁建项目、年产50台仪器/设备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连州市连州市九陂镇清远民族工业园内工业大道西侧地段(宗地编号:02-51-01)

建设单位

广东东元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22965.68平方米,建筑面积14911.09平方米。主要从事透气膜及珠光膜用钙基新材料和仪器/设备生产,年产13万吨透气膜及珠光膜用钙基新材料和生产50台仪器/设备。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浆料离心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浆料配制;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和三级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九陂污水处理厂。
2.功能粉体生产线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研发室挤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布袋、沉渣、边角料、金属碎屑、槽渣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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