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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拟对连州市金福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08:50:2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连州市金福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7月24日至2026年07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66016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金福粉体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昌黎村白土山

建设单位

连州市金福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修复生态面积共32.1354公顷,主要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排水工程、覆土工程、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678.33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

环评机构

清远市立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厕所及化粪池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初期雨水经收集及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作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2.通过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3.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等措施减少噪声产生的影响。
4.建筑物与硬底化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垃圾填埋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每天带下山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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