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镇西江村民祝XX、刘XX夫妇于2007年2月22日非婚生育一个男孩,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镇政府依法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1.48万元的决定。但该夫妇不单迟迟拒交,还辱骂计生工作人员,镇政府对拒交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祝XX、刘XX夫妇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尾句】连州台通讯员 韩志军 黄洲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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