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组织检查小组,于2022年12月8日至15日对我市8个单位的10个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
监督核查重点包括:一是各单位是否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二是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截留、滞留资金问题;三是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四是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挤占、挪用或被骗取、侵吞等违法违纪问题;五是如有需要,延伸检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根据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市财政局下发了监督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清远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规范会计核算,准确清晰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同时还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把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关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连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0日
(图为连州市财政局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