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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0073198315/2023-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11-08
名称: 关于拟表彰唐明建见义勇为事迹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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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唐明建见义勇为事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次数:-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调查和评审,拟确认唐明建的相关事迹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唐明建,男,1986年出生,广东省连州市西岸镇人。

  主要事迹:2023年7月5日大约5点左右,唐明建在连州市满竹坝玩耍,突然听到岸上的人说有小朋友溺水了,得知情况后立刻游到小朋友身边把其救上岸。但在此过程中,他获悉还有一人溺水,情况十分危急。于是唐明建不顾自身体力不支的实际情况,又奋不顾身潜入水中,把另一名溺水者救上岸。上岸时,溺水者已无意识,嘴唇发紫没有心跳,唐明建和其朋友轮流对溺水者进行了三分钟左右的心肺复苏后,溺水者慢慢恢复心跳,最后等120救护车到,他们帮忙把溺水者抬上救护车才走。

  唐明建不顾自身安危主动救落水者,符合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特征。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的,请向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625657。




连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