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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连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连州市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连州市城南大道110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一17:30;

  (户政业务窗口每周六上午8:30—12:00)

  通信地址:连州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513400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公安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窗口单位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公安局负责公开下列全局和局所属部门层面信息:

  1、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

  3、领导分工

  4、窗口单位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

  5、公告公示信息

  6、其它动态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全局和局所属部门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为:www.lianzhou.gov.cn/

  2、政府新闻发布会。

  3、专栏、报刊、广播、电视以及适宜公开印发的内刊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以上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