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曝光】连州市快递企业违规电动三轮车室内充电,请整改!
2023年9月20日,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快递企业安全检查时,在XX快递的分拣中心,发现有多辆电动三轮车(快递车)正在分拣中心侧(室内)充电,无人员看管。
该企业在室内为电动三轮车(快递车)充电,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有关规定和《部分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内容》中的“十、寄递渠道场所(三)是否按要求铺设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规定责令该快递企业立即停止充电,所有充电电动三轮车移除到室外,并责令企业开展好消防安全等安全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