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综合性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保密和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信访、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综治维稳、老干部管理和群团日常工作;负责相关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运行监测与综合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承担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负责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文字材料综合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三)工业股。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以及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全市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行业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以及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工业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国家、省、清远市产业政策,拟定我市工业产业政策;承担工业领域节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民用爆炸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民用爆炸品生产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及销售环节中的储存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协助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环节安全和销售环节中的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工业盐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储备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四)信息化股(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编制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消费发展;协助推进省、清远市及连州市重点信息化工程;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健全无线电管理数据库和档案资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及投诉处理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监督、检查和处理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区域间频率使用问题;依法组织实施辖区内无线电管制;组织实施防范和打击使用无线电设备在各类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
(五)民营经济股。贯彻实施有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及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清远市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清远市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有关工作。
(六)外资外贸股(行政审批股)。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市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外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有关商务方面的经贸协作协议、合同审核;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七)商贸流通股。协调并组织流通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组织实施有关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牵头拟订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服务外包发展,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推动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电子商务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八)招商股。拟订本市招商引资、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承担协调粤港、粤澳和对台经贸相关工作。承担有关重大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组织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
(九)科技管理股。负责制定本地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本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高新技术和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及时先进性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承担本地区科技项目申报、验收、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国家、省、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科技形势分析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组织开展科技法规普法宣传。
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1-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