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第三方机构开展连州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一)委托内容。连州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立项评审,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
(二)委托要求。受托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我局开展项目立项评审工作,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连续三年完成相关评审业务经历;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有关部门认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需要3名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含2名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立项评审组;
5.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审核并形成专家立项评审结论,出具项目评审工作报告。
二、委托流程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5年9月2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1份,密封后递交我局(收件地址:连州市民族工业园区兴园路10号管委会大楼工业和信息化局503办公室:0763-6842895)。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家名单及专家资格证明;
4.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
5.评审业务报价函;
以上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结果确定。我局将对服务机构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项目评审机构。
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