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局制定了《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下列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1.本部门(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2.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

  3.本部门发展规划资料;

  4.重要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

  5.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决策,及行政决策执行的过程情况和结果;

  6.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及办事时限;

  7.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动态;

  8.本局财政信息(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9.本局人事任免信息;

  10.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

  11.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定密文件(秘密、机密及绝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例如:身份证号码);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文件标明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四)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书面申请

  向市工信局书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二)互联网途径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向本局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受理工作

  本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第四章规定,及时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四)关于收费问题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63-6623566

  2.传真号码:0763-6623566

  3.连州市工信局网站网址:http://www.lianzhou.gov.cn/qylzgxj/gkmlpt/index

  4.通讯地址:连州市城南民族工业园管委会

  5.邮政编码:513400

连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