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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连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82560804648B/2023-0011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11-06
名称: 点面结合,严查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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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面结合,严查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次数:-

  为切实防范危险货物运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环节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危险货物运输作为执法重点,始终保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严管、严查、严处。特别是在道路运输环节,我局充分利用洲水、西江两个固定治超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执法,值勤人员对过往厢式货车开厢进行检查,同时路面4个执法中队采取夜查执法、错峰执法等方式加强巡查力度,通过打造点面结合、动静交替的执法模式,严查非法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2023年11月2日夜间8时30分,连州镇洲水超限检测点执勤人员依法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此时,恰逢我局执法三中队利用时间差在该路段开展夜查执法行动,一辆缓慢驶入检测点的粤AA***2危险品运输车辆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依法拦停后,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仅有驾驶员一人下车接受询问调查,未见配备危险品运输押运人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为此,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请求公安部门处理。当晚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将搜集的材料一并移交给连州市治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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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采取点面结合、动静交替的方式持续在重点路段、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加强整治力度,并适时联合公安部门联勤联动共同治理,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安全,构建我市危险货物运输监管良好格局。

  在此也提醒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在从事危险品经营和运输时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配备有从业资格证的押运员。在没有押运员的情况下,一旦危化品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将严重危害道路沿线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