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10月31日清新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3月8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深刻领会到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推动形成党组全面统揽、各部门配合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力争做到“三个明确”。第一是明确整改责任,对于全局性、整体性的问题,由党组层面牵头负责,涉及到某个部门、某个领域的个别问题由相关部门承担对应责任,每一个问题都要明确总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第二是明确措施,每一项问题都要单独研究讨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整改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第三是明确整改时限,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合理确定整改时限,既要盯住进度往前推,又要扎扎实实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针对反馈意见中的20个问题,我局党组积极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5个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5个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深入学习领会方面,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一号文”纳入学习。目前已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研讨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要论述精神。今后我局党组继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2.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未能按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涉及农村公路相关资金的分配使用任务,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经核对,未支付资金已被连州市财政局统筹收回。经与财政局协调,只能按逐个文件重新申请市政府批准,逐步解决回收统筹资金的再支付工作。
今后我局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方面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能力:提前做好养护工程的规划工作和资金的分配使用计划,在上级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向连州市人民政府审定资金的分配使用计划,并及时下达到各镇(乡)人民政府。为确保完成资金支付,养护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必须完成审批项目方可纳入年度计划项目,确保能项目当年开工、竣工验收、结算和资金支付完成。
(2)相关内设职能部门大局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相互沟通不够,业务情况不熟悉。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于5月25日召开了连州市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围绕相关职能部门大局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相互沟通不够,业务情况不熟悉等展开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我局于6月1日印发《连州市交通运输局与下属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了主管部门对下属部门的监管与工作衔接,确保政令畅通,要求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定期指导、督查和检查由公路事务中心负责的相关工作,公路事务中心应及时如实提交相关资料。
3.贯彻落实方面。没有强化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的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多个项目工程结算拖而不决。工程结算未完成造成滞留资金,项目后续移交管理困难等系列问题。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已通知施工单位整理项目结算资料,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影像、佐证、签证材料、结算书等结算所需材料做好项目送审准备。同时经咨询发改部门,其意见为:“项目完成交(竣)工工作的,不得再进行投资规模调整(增加或减少投资)”。由于从项目实施至项目出具交工证书时止并未收到施工单位提交任何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申请文件,因此造成项目无法进行变更申请及审批,导致该项目到目前为止暂无法进行结算。接下来,我局将继续约谈施工单位,争取与施工单位就项目变更和结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工程进度进行申报,加强项目进度管理,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尽量做到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并在次年交工验收和结算,杜绝项目资金闲置滞留。
(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四好农村路”、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
(1)部分债券项目资金没有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支付使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债券资金项目实施滞后导致部分资金当年未完成支付,目前已支付完成。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做好债券资金年度预算管理工作:一是提前加快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确保项目在申报上级资金时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批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快相关审批工作,缩短流程时间;三是加强项目计划工作,科学有效增加工作面,有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完成上级配套资金的支付工作;四是优先支付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支付完再支付其他资金。
(2)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不过关,整改落实不到位,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事务中心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没有履行好监管责任。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工程质量整改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4月14日下午我局召集相关镇(乡)人民政府及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召开了2014-2019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整改会议,督促相关镇(乡)人民政府约谈相应施工单位法人限期返工整改。截至目前已有4条线路落实返工整改,其余线路仍未落实返工整改。2023年4月25日我局连同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属地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复核返工整改的4条农村公路,其中一段已于2022年6月20日经我局返工验收评定合格,其余公路存在质量问题。经与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沟通,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完成返工设计方案。目前相关返工设计方案我局已转交属地政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返工整改,争取2023年底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单独约谈方式督促返工整改缓慢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镇(乡)人民政府以及施工单位,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务必推进落实返工整改。
我局将严格按《广东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检查工作和质量鉴定,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落实相关工程监理规范文件。
(3)连州市交通运输局没有跟踪落实现场监管,其下属单位公路事务中心没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变更流程,造成有关项目结算难。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该批项目属于2020年度广东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攻坚任务,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进行交工验收工作且需有公路系统上传的有关交工验收文件。按上级的要求,该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交工验收工作并出具交工证书进行系统上传。经咨询发改部门,其意见为:“项目完成交工工作的,不得再进行投资规模调整(增加或减少投资)”,因此项目无法进行变更申请及审批。我局将继续约谈施工方,商谈解决问题的途径,并争取与施工单位就项目变更和结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双方无法就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我局及公路事务中心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该项目具体实施的内容、造价、工程量等进行外业复核及内业资料审核,并以该审核结果作为依据对项目进行结算送审工作。
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连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方案》的程序进行审批,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核实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是否需要开展设计变更,如确需变更的,按有关办法履行变更程序,对需调整投资规模的项目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安防工程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前期工作耗时过长,开工时间较迟,项目在2021年9月8日才开工建设,同时项目首先支付中央车购税资金,由于开工年内工程进度计量不能满足省级配套资金工作量,导致无法完成当年省级配套资金支付工作,本批资金中的剩余资金在2022年10月12日已全部完成报财政局申请支付。
今后我局严格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时完上级资金支付工作。
(2)工程建设拖延,未能及时推进,导致项目资金长期闲置滞留,相关资金现已被连州财政收回统筹。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超出了合同要求的完成时间,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已申请对项目工期进行延期并已通过审批。项目分别于2020年8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交工验收工作。本项目以上级补助资金为主,我单位根据项目的进度曾多次向财政局申请该项目的工程进度款,但受防疫防控等原因的影响,项目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以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章办事,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在项目支付上做到按时计量支付,在项目计量支付时优先申请使用上级资金进行支付,本级资金作为缺口配套在使用完上级补助资金后进行申请,避免造成项目在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后导致上级资金暂时无法支付而出现被财政收统的情况。
3.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存在完工后长时间未进行验收,工程结算滞后,未验收送审等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为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长时间未验收,工程结算滞后以及未验收送审等问题,我局积极配合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多个项目捆绑成项目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实行统一建设、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信用良好、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雄厚实力的央企、国企承担建设任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抓紧完成竣(交)工验收前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竣(交)工验收和工程结算。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立项。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我局有建立相关项目库,由于《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2018年8月8日印发,相关明细表在其印发前的4月19日已上报清远市交通运输局,未能按文件第6点要求执行。今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会同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库,报本级政府批准,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视同已批准立项。连州市2022至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我局已会同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报请连州市人民政府,连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16日批准同意视同已批准立项。连州市2022至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库包括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工程13个项目共75.014公里,县道网升级联结工程(改造)5个项目共22.294公里,普通国道联结工程27个项目共61.355公里,普通省道联结工程6个项目8.446公里,美丽农村路9个项目62.909公里以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3座。
(3)在投资计划下达后调整项目实际投资,完成情况与项目立项差异较大。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该2014年立项的旅游二级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中是按二级公路进行立项,但经现场调查发现如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将占用到大量林地及耕地,用地难以解决。且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的资金补助标准所显示该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补助。因此,为尽量减少建设用地,使项目正常推进,该线路在实施时按三级公路进行实施。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要求,对需进行规模调整的项目,待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调整后并以此为依据再进行项目实施。
(4)没有按规定落实信息公开机制。连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只有相关项目完工情况的公示,其余应公开内容均未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于5月25日召开了连州市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上要求相关业务股室今后根据“七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在政府网站、村务公告等传播途径公开相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七项内容。2023年7月25日我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七公开”工作要求,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分别公示了《2023年连州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项目清单》《连州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相关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连州市2023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截至7月25日推进进度》等“七公开”相关内容,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4.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要求分配、下达资金,项目养护资金支付不及时,造成资金滞留,影响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整改状态:阶段性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乡镇公路养护经费至今没有划拨给各乡镇开展工作,公路养护工作开展不畅。今后我局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争取尽快落实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支付。
二是2021年及以前的公路养护资金未支付部分已被财政局回收统筹资金。今后,我局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协调,逐个文件重新申请市政府批准,逐步解决回收统筹资金的再支付。
三是针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2023年4月28日我局发文《关于要求做好专职养护工作人员设置的函》和《关于要求做好乡村道公路管养工作考核自查自检的函》监督各镇(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专职养护人员的设置工作。此外,为保障乡村道公路的安全畅通,2023年5月18日我局发文《关于要求做好乡村道公路管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函》督促各镇(乡)进一步做好乡村道公路管养工作,并对乡村道公路自查自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需有详细安全隐患消除的措施和消除安全隐患的时间节点。
(2)项目单位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时对项目中标人资质、资格审查不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复核发现,该施工单位在当时最新一期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为B级未被评为D级,满足资格预审条件。今后我局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范本(2018年版)》落实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要求各投标文件必须附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文件,并明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清远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收集《全国、广东省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供评标专家参考。
(3)农村公路养护方面存在未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致使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仅靠省、市两级配套资金开展,养护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认真做好下一年所需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计划,说明养护费资金来源构成,明确本级所配套资金额度。今后我局会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协调,视我市财政情况向连州市政府申请落实年度本级养护配套资金。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资金分配方面没有严格集体决策程序。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反馈的未对农村客运、水运燃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集体审议的问题,我局在发现该问题后,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在之后的燃油补贴资金发放中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完善燃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保证燃油补贴资金的分配按照有关文件执行,确保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加强痕迹管理,在会议记录中对燃油补贴资金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
(2)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规定。市公路事务中心未严格执行中介超市采购政策,程序流于形式主义。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此类情况,我局加强了项目采购时对采购项目名称等相关内容的复核工作,由市公路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采购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复核,复核无误后方能最终进行选取。8月1日,公路事务中心班子要求加强学习《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按中介超市选取程序做好选取,确保信息工作正确无误,并要求在2023年8月15日前进一步完善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中介服务超市有关工作制度与流程。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程序。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对应承担实施责任的乡镇均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和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收集整理相关规范文件,并于2023年4月20日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文件,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以及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根据相关规范文件,报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项目招投标方式。为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从源头杜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违法拆分工程、未按相关规定选取施工单位等问题,我局积极配合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多个项目捆绑成项目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一体化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贯彻落实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要求,落实农村公路多个项目捆绑一并设计、一并招标工作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信用良好、具有相应资质能力和雄厚实力的央企、国企承担建设任务,切实有效防止违法拆分工程和未按相关规定选取施工单位等行为。
(4)部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一、二批工程同时招标,在招标条件接近、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要求一致的情况下,相同投标单位参与上述工程竞标时出现得分差异悬殊现象。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经我局相关业务人员复核某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一、二批工程招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评标过程资料,发现这2个项目时间间隔1个多月,投标单位投标资料不相同,评标专家是根据投标资料评分,会出现同一投标单位2次评标评分不同的情况,另外评标专家是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2次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也不相同。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果
接下来,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继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的工作效益,以此带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字当头,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以上率下,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党组全年工作要点,及时听取巡察综合情况,对后续的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同时关注重点领域,专题听取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快工作进度,限时完成。
二是“实”字着力,从严从细推动整改。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由党组层面牵头负责,负主体责任,分管责任人负直接责任。要直面问题立即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当面听通报、转身抓整改,不能因历史原因、成因复杂、涉及面广而拖着改、慢慢改,必须速战速决、各个击破。要剖析原因深入整改。既要彻查显性问题,更要深查隐性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原因,由解决表面问题向深层次问题延伸,切实从源头上治理、从根子上解决。
三是“深”字打底,用好用活整改成果。注重整改实效,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务求整改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回流、不反弹。注重举一反三,强化成果运用。在逐项解决巡察整改问题的同时,以小见大、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问题查找面,找准共性问题,不断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更加注重通过建章立制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向我们反映:
1.连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6623195;联系地址:连州市番禺路370号公路大厦二楼。
2.中共连州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6618981;联系地址:连州市联壁路38号5楼。
中共连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