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查明,以下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办理年度审验,现进行催告,请各相关经营业户尽快办理。催告期限为3个月,催告期满仍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
索引号: | 11441882560804648B/2025-0004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2 |
名称: | 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催告单(连州运管催202503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2 | |
主题词: |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经查明,以下营运车辆未按规定办理年度审验,现进行催告,请各相关经营业户尽快办理。催告期限为3个月,催告期满仍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将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连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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